協議離婚的程序是指夫妻雙方達成解除婚姻關系的協議,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到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登記的過程,主要包括申請-受理-冷靜期-審核-登記(認證)五個流程。
離婚訴訟的程序,是指夫妻雙方不能達成協議的情況下,壹方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的過程,主要包括確定管轄法院、提交起訴狀、立案受理、審理、法律判決、申請執行六個過程,但並不是每壹個案件都要經過全部過程。離婚手續的流程
蘇州離婚律師高洪巖
執業13 |北京盈科(蘇州)律師事務所
擅長:婚姻家庭、離婚、離婚財產糾紛、取保候審、刑事辯護。
咨詢
登記離婚流程:夫妻雙方帶上戶口本和身份證;我的結婚證;雙方簽訂的離婚協議,到壹方戶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記處申請離婚登記。然後經過30天的冷靜期,我就帶著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離婚協議書去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民政局審核材料、詢問相關情況後出具離婚證。
起訴離婚的流程: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結婚證、身份證、戶口本和婚姻關系破裂的證據,並寫起訴狀壹並提交。法院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立案,並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然後法院開庭,法院先調解。如果感情確實破裂,調解失敗,法院會準予離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76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處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的協商壹致意見。
第1077條
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壹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的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當事人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領取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
大陸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 * *到壹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登記。中國公民與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大陸居民與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省居民和華僑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男女雙方應* * *到大陸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登記。
第十壹條
內地居民辦理離婚登記,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壹)本人戶口簿、身份證;(2)本人結婚證;(3)雙方簽署的離婚協議。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省居民、華僑和外國人申請離婚登記的,除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和證明材料外,還應當出示有效護照和身份證,華僑和外國人還應當出示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的協商壹致意見。
第十三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查驗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和證明材料,並詢問有關情況。當事人確實自願離婚,並就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協議的,應當當場登記,出具離婚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20-148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