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與太原市管轄的國有企業發生的勞動爭議由太原市勞動仲裁委員會管轄,與山西省管轄的國有企業發生的勞動爭議由山西省勞動仲裁委員會管轄。與私營企業發生勞動爭議的,按工商註冊所在地由各區勞動仲裁委員會管轄。
擴展數據:
勞動仲裁備案材料
壹、如果投訴人是員工,請提交以下材料:
(1)勞動爭議仲裁申訴登記表;
(2)起訴狀(詳細說明起訴狀的理由和要求,壹式兩份或按被告人數填寫);
(3)投訴人的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4)有委托代理人的,需當面簽署並提交授權委托書,註明委托事項,並提交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委托人代理人為律師事務所派出的執業律師的,應提供律師執業證書復印件;委托人的代理人為公民的,應提供與委托人簽訂的免費代理協議和代理人與委托人關系的法律資料;
(5)被告工商註冊信息;
(6)投訴人與被告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證明材料包括:勞動合同、暫住證、工作證、廠牌、工卡、工資表(單)、用工登記表、押金收據,以及處分證明和辭退、開除、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通知或證明等。投訴人提交證明材料時,應當附原件和復印件各壹份,原件經審核後退回;
(七)提交的證據材料清單壹式兩份;
第二類,投訴人是集體爭議,請提交以下材料:
(1)除提交第1項(1)至(7)中的材料外,
(2)投訴人需要推薦3名或5名職工代表,並提交職工代表名單和全體職工簽名表,屬於欠薪集體爭議案件。投訴人還需要提交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員工名單及余額表。
第三類。如果投訴人是用人單位,請提交以下材料:
(1)被告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2)申訴人與被告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同第壹類第(六)項);
(三)營業執照復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5)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權委托書(註明委托事項)中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6)提交文件清單(壹式兩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