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罪的構成要件包括:
1,詐騙罪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
2.詐騙罪客觀上表現為采用詐騙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
3.詐騙罪的主體是壹般主體,任何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並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構成本罪;
4.詐騙罪主觀上是直接故意,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訴訟渠道
1.原告向法院提起訴訟,應當提交起訴狀及相關證據材料,並按照被告人數提交起訴狀副本和證據。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即時受理,並辦理相關備案手續。
2.法院受理後五日內,向被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訴訟權利義務通知書、舉證通知書、開庭傳票。被告應訴後,向原告送達了法院傳票。
3.舉行審判。
4.當事人不服第壹審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可以在法定期限內向上壹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民事、行政判決的上訴期為十五日,裁定為十日;對刑事判決的上訴期為十天,裁定為五天。
5.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利害關系人認為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決、裁定、調解書有錯誤的,可以申請再審。
6.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支付令發生法律效力後,債務人在上述文書指定的期間內不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