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需要報告的人員
高危地區和來博和回博者所在縣或市;
發現陽性感染者的地區及其所在縣(市)來博和返博的人員;
與陽性感染者或密切接觸者的行動軌跡有交集的人;
境外人員來博和回博;
健康代碼“紅色代碼”或“黃色代碼”的人員;
最近有旅行、出差和居住史的人;
疫情防控部門要求報告的其他人員。
上述需要報告的人員原則上由本人報告,未成年人及其他不能自行完成報告的人員由其監護人協助,來博探親訪友的由負責接待的居民協助。
二、備案受理機構
居民居住地居委會為社區備案受理機構,社區黨支部書記、居委會主任為第壹責任人。電話、微信等具體聯系方式要及時向居民發布,並保持24小時暢通,有人值守。
三。備案事項
個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別、年齡、單位、手機號碼等必要的身份信息;
個人健康碼實時截圖;
個人行程代碼實時截圖。提供公交相關票據截圖,自駕提供車輛車牌號;
48小時內的核酸檢測結果;
疫情防控部門要求報告的其他事項。
四、立案時限要求
要來就先報道。確認行程回博後,出發前需要到目的地所在社區報到的人員。
跟著報紙走。回博途中,要暢通聯系渠道,隨時報告行程地點。
進社區後壹知道就報告,來博和回博的人得知屬於疫情防控重點人員排查範圍,要立即向社區報告。
動詞 (verb的縮寫)歸檔形式
為降低感染風險,原則上采取電話、微信等非接觸式報告方式。
不及物動詞備案時應同時采取的防控措施。
密切關註目的地的疫情防控政策;
來博和回博者需持有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和健康碼綠碼;未持有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者,可在交通檢查站、車站等地取樣,登記基本信息後方可進入我縣。到達博後,他們會在48小時內主動在當地再次進行核酸檢測,並及時報告檢測結果;
全程做好個人防護,避免前往人員密集場所;
需要集中隔離的,當地社區備案後聯系屬地防控部門進行規範處置;
需要居家醫學觀察,在家嚴格單人單戶,不準外出。
七、不主動報告的責任。
對不主動報告、故意隱瞞信息、拒絕落實疫情控制措施、拒絕接受醫學觀察、醫學觀察期間不遵守防疫規定的,將依據《傳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嚴肅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對造成疫情擴散、危害公眾安全的,將依法依規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