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律師諮詢 - 萬通科技的內鬥反轉是個謎。

萬通科技的內鬥反轉是個謎。

外匯眼APP訊:周發展與是否存在壹致行動關系,正成為萬通科技內鬥的新焦點。萬通科技的實際控制人是誰?

以周發展為首的南方銀谷決定自行召開萬通科技臨時股東大會,再次強力阻擊對手。

上交所近日獨家獲悉,與周發展在此前簽署的合作備忘錄中提到,周發展等人需與壹致行動,“按意願投票不能棄權”。然而,內鬥以來,與周發展在對萬通科技董事會議案的表決中意見分歧較大,雙方各執壹詞。壹位接近周發展(化名)的人士表示,南方銀谷已經發起訴訟,要求法院判決合作備忘錄無效;接近馮真的人士(化名“李良”)表示,該協議仍在有效期內。

另壹位不願具名的安徽科技人士認為,合作備忘錄使得南方銀谷與安徽科技實際控制人的認定存在爭議,周發展此前的董事會表決以及南方銀谷要求自行召開臨時股東大會是否有效。

萬通科技的實際控制人是誰?

2019 165438+10月12、與周發展、周成東、簽訂合作備忘錄,提及周發展應辭去南方銀谷、萬通科技董事長、法定代表人職務,同時周發展等人應與壹致行動。“根據馮真的意願投票不得棄權。

然而,雙方隨後的行動卻支離破碎。3月4日起,萬通科技董事會免去周發展董事長職務,選舉為副董事長,選舉為董事長。周發展投了反對票,而投了贊成票。

《合作備忘錄》讓外界對安徽的技術內鬥有了新的認識。此前,外界壹直認為宇通科技的內鬥上演了“無間道”情節,和叛逃罷黜了周發展;合作備忘錄指出,周發展沒有遵守協議,沒有與保持壹致行動關系。

上交所註意到,周發展與之間是否存在壹致行動關系,正成為安徽科技內部爭鬥的新焦點。萬通科技的實際控制人是誰?

"與周開發等人實際上不構成壹致行動關系."對此回應稱,雖然《合作備忘錄》對壹致行動人關系有相應約定,但周發展等人實際上並未與就“壹致行動人”作出任何具體安排,也沒有進壹步的詳細約定。周發展根據其獨立判斷和自身意願行使股東和董事權利。

李良表示,周發展等人在簽署《合作備忘錄》後與馮真不壹致行動,因此周發展在3月至5月在易通科技董事會的投票無效。周發展的這些行為不符合約定,屬於背信行為。

周發展有沒有違規?

周發展等人為什麽要簽署合作備忘錄?妳為什麽在簽署協議後沒有遵守它?

周發展和均提到,在等股東進行獨立審計時,發現南方銀谷存在諸多問題,促使雙方簽署了《合作備忘錄》。在看來,以為代表的南方銀谷股東,是想通過合作備忘錄來監控周發展等人。

對於南方銀谷獨立審計發現的問題,雙方存在分歧。趙強說,南方銀谷在起步階段不可避免地會有壹些缺陷。當時,周開發與其他人簽署了合作備忘錄,目的是為了有利於南方銀谷的發展。

"公司治理和內部控制完全失效,財務不規範."李良總結了南方銀谷存在的問題,並介紹南方銀谷常年不召開股東大會。比如,周發展此前曾用資金增持萬通科技,需要召開南方銀谷股東大會,但周發展以競爭對手在搶籌碼為由直接增持。

李良進壹步表示,他們擔心南方銀谷的問題會出現在萬通科技身上。易通科技此前公告顯示,公司內部審計發現,周發展在擔任董事長期間,未履行公司內部審批程序,擅自與其他企業簽訂合同。據了解,該合同涉及金額超過16萬元。這也是馮真在3月4日罷免周發展萬通科技董事長職務時投贊成票的原因。認為周發展損害了萬通科技全體股東的利益。

但萬通科技宣周發展中存在的問題,此前被趙強反駁為“罪上加罪”。他還強調,這些關於萬通科技內部審計的問題,廖凱都簽了字。

合作備忘錄有效嗎?

合作備忘錄引發的爭議,還是需要回到合作備忘錄簽署後是否有效的問題上來。

上述萬通科技內部人士認為,這決定了周發展此前對董事會決議的表決以及南方銀谷隨後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決議是否有效,因為周發展與在這些事項上的意見大多不壹致。

趙強介紹,南方銀谷和許麗紅於今年3月向南山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以合作備忘錄的簽署方為被告,請求法院依法確認合作備忘錄無效。南方銀谷於今年3月6日收到法院的《案件受理通知書》。

在的敘述中,周發展等人確實簽署了《合作備忘錄》,但南方銀谷的其他股東對《合作備忘錄》中提到的事項提出了異議。周礎等人後來多次告訴,他們想解除合作備忘錄的關系。

馮真給出了另壹種說法。李良介紹,截至5月12日,馮真尚未收到法院通知;直到5月9日,才收到周發展的郵件,稱要解除合作備忘錄中的關系。

咨詢律師後,李良明確表示,合作備忘錄自10月2019 112日簽署後仍然有效,尤其是合作備忘錄中已經確定的內容,如雙方壹致行動等。

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律師王誌斌認為,首先,協議是否有效,要看雙方是否在脅迫下簽訂協議,是否能提供相應證據予以證明;其次,純粹從協議內容來看,雙方保持壹致行動,是對股東權利的處分,並不違反法律,協議內容沒有問題。

合作備忘錄是否有效尚無定論,這使得安徽科技內鬥的方向不明,因為南方銀谷將面臨壹個問題:即使南方銀谷在臨時股東大會上奪回安徽科技董事會的控制權,本次股東大會的決議是否有效?

  • 上一篇:北京律師事務所排名前十名(行政訴訟案件律所)
  • 下一篇:北京律師事務所刑事排名前十名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