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網購商家不退貨怎麽辦?
如果商家拒絕退貨,建議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解決:
1,與運營商協商解決;
2.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進行調解;
3.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4.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交仲裁機構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壹般情況下,協商解決不了。這時候最好的辦法就是投訴或者直接起訴商家,尤其是涉及金額較大的時候,最好通過訴訟解決,找專業的不退貨的律師幫忙。
當用戶以“七天無理由退貨”為由發起退款時,賣家沒有拒絕按鈕。自用戶申請退款之日起72小時內賣家不回復退款,系統將自動達成雙方退貨協議。
如果用戶沒有因為這個原因發起退款,賣家有壹個拒絕按鈕。如果雙方協商不能達成壹致,可以在申請退款72小時後申請官方客服介入。
如果系統自動達成退貨協議,但是賣家沒有給出正確的地址或者賣家明確表示不同意退貨,暫時不要退貨,申請官方客服介入。
如果買家未能在系統規定的退貨期限內退貨,且未能說明有效理由,且雙方無法就該情況達成壹致,賣家可以拒絕買家的二次退款申請。
《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第八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依照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的約定承擔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不得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消費者的合法要求。經營者有下列情形之壹超過十五日的,視為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
(壹)經有關行政部門依法認定為不合格的商品,自消費者提出退貨要求之日起未予退貨的;
(二)自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期限屆滿之日起,或者自消費者要求不符合質量要求之日起,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或者賠償損失義務的。
二、侵犯消費者權益怎麽處罰?
侵害消費者權益的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據法律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對經營者實施行政處罰的,應當記入經營者信用檔案,並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及時向社會公布。
退貨註意事項:
1.用戶需要在退貨協議達成後7天內退貨。逾期不退貨,退款關閉;
2.點擊提交退貨信息後,賣家將有65,438+00天的時間進行確認。如果賣家逾期未處理,系統會自動退款給用戶。
3.如果商品被拒,誤申請退款,用戶將取消退款申請,如果沒有再次收到商品,將只退款。(交易成功狀態下的售後維權不應該直接撤銷,可以在與賣家協商壹致的前提下填寫賣家的發貨單號。)
4.如果用戶的交易訂單顯示為“等待買家付款”,用戶可以在系統超時後取消訂單或自動關閉交易。
如果顯示為“買家已付款”,此時賣家還未發貨,可以進行退款操作,只需點擊退款即可。
5.如有郵費爭議,請咨詢官方客服。
隨著中國互聯網的發展,中國的網上購物現象也在增長。這時候就要註意日常生活中相關民事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