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日來,新京報記者就此事展開調查。最終,沈回應新京報記者稱,“茶莊整個項目以及附近的壹些建築都沒有正規的用地手續,都是違章建築。”當地灣裏區自然資源分局的工作人員也明確回應,該項目沒有土地手續。
值得註意的是,上述項目的開發建設存在毀林現象。對此,灣裏區林業局已對此事進行了處罰。
事件:
在沈園租壹些房子建壹個公園茶村,投資2000多萬。
提及茶村的建設過程,回憶說,2065438+2007年6月,在江西省某委工作的沈某以南昌市梅嶺鎮政府招商引資項目的名義,向茶村公司推薦正在灣裏區梅嶺鎮別墅路建設的私家園林綜合體(稱深園),並建議茶村公司以著名茶文化品牌“”的名義向其妻子黃所屬的南昌推薦。
袁波茶村的負責人徐平說,袁波茶村的建設已經投資了2000多萬元。圖片來源照片由受訪者提供
“茶村公司當初與黃陵公司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是出於對沈的信任和‘政府重點投資項目’的雙重擔保。”對新京報記者表示,沈建設申園已有十余年,茶村公司於2017年9月租賃申園約50%的物業建設民宿項目,並將該項目命名為茶村。申遠房產除申居住的豪華別墅外,其余壹半由黃陵公司出租給他人。
袁波茶村公司與黃陵公司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圖片來源照片由受訪者提供
根據徐平向記者提供的租賃合同,袁波茶村公司租賃黃陵公司張羽茶街和中和茶園的多處房屋,年租金根據房屋位置不同,每平方米20元至15元不等。租賃期間,黃陵公司委托袁波茶村公司全權行使所有權,袁波茶村公司必須保證房屋的使用合法。黃陵公司承諾對本合同項下的房屋擁有完全的處分權,否則不存在權屬糾紛。合同租賃期限20年,從10月2018 1至2038年2月1 31。
“上述合同簽訂後,袁波茶莊公司在該項目上投資2000萬元。初步建成的袁波茶村有茶館、茶餐廳、茶街、茶圖書館、茶文化主題攝影、露天電影、篝火茶會、茶館、茶樓等。”徐平說。
焦點1:租的房子有沒有合法手續?
據徐平介紹,袁波茶村位於南昌市灣裏區梅嶺鎮別墅路廣和園。在與黃陵公司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黃陵公司聲稱合同項下的房屋有合法合規的手續。但從2018下半年開始,茶村公司發現,沈某隱瞞該公司租賃的房產無合法手續,導致茶村無法取得合法經營手續、銀行貸款和股權融資,給茶村投資人造成重大損失。
徐平稱,2018年底,隨著陜西秦嶺、海南違法建築拆除公告的發布,袁波茶村公司多次要求黃陵公司退出開發建設,但未取得黃陵公司同意。2065438+2009年6月下旬,袁波茶村公司向黃陵公司提出解除合同,要求對方退還投資款並賠償經濟損失,但未得到黃陵公司的同意。“根據雙方合同,如果黃陵公司違約,將賠償我們所有損失。現在由於沈的隱瞞和欺騙,茶莊項目面臨‘流產’,黃陵公司也應承擔違約責任。”
據徐平介紹,這是申源的違規建設項目。圖片來源照片由受訪者提供
連日來,新京報記者就提及的沈的公職身份及其妻子黃的黃陵公司與茶莊公司的糾紛進行了求證。沈最後回應新京報記者說:“我確實是公職人員,現在已經退休了。本人確實與黃陵公司法人黃結婚。袁波茶莊整個項目和附近的壹些建築都沒有正規的用地手續,都是違章建築,但是這個項目是在2017年9月的政府招商會上被政府吸引過來的。”
同時,沈還說,“茶莊公司欠我們房租。後來袁波茶村公司壹直要求損失,我們覺得其提出的損失金額不合理。”
新京報記者通過天眼查了解到,黃陵公司的經營範圍為文化藝術投資、旅遊開發等。,目前處於存續狀態,負責人是黃。為進壹步核實情況,新京報記者聯系了黃陵公司在天眼潮留下的手機號碼。當記者詢問該項目是否有合法手續,是否為當地招商引資項目時,對方表示,“有手續,但正在開會,無法提供。”
此後,新京報記者就上述問題多次聯系該手機號。最後接電話的人回應道:“我不是黃陵公司的黃某,但我可以肯定,沈某和黃陵公司的黃某確實是夫妻關系,沈某也是退休公職人員。該項目是政府招商項目,政府同意建設。”
焦點二:梅嶺景區樹木被破壞了嗎?
除了租住的房屋是否有合法手續,雙方爭議的另壹個焦點是申源的開發建設是否破壞了梅嶺景區的竹林。
據徐平介紹,深園位於梅嶺風景區的核心地帶,位於江西省南昌市灣裏區梅嶺鎮,東臨鄱陽湖,北依廬山。方圓面積約150平方公裏,基本上以竹子等綠色植物為主。沈園所占地塊的綠植基本都是毛竹,在沈園建設過程中幾乎全毀了。由於缺乏合法合規的手續,為防止被查處,沈園內多處建築被命名為“梅嶺鎮老年活動中心”、“彭紀念館”,繼而破壞大片竹林,擴大沈園規模。
對於亂砍濫伐的問題,沈回應新京報記者稱,“茶莊從開工到現在,確實毀了四畝多的樹,有關部門已經做出了處罰。”記者撥通了田燕找到的黃陵公司的電話,接電話的人說:“砍伐森林等具體事宜我不清楚。我得問問沈,沈夫婦是整個項目的控制人。”
進展:灣裏區自然資源分局稱“正在調查”
針對此事,壹位已從南昌市自然資源局灣裏分局離職的幹部告訴新京報記者,“這個項目在壹個景區。我在任時沒有批準這個項目的程序。”
為核實袁波茶莊是否有合法合規手續,是否為政府投資項目,新京報記者聯系了梅嶺鎮黨委政府、灣裏區消防大隊、灣裏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均未得到回應。
隨後,灣裏區人民政府壹名余姓負責人對新京報記者表示,“據我了解,整個項目有部分已經取得相關手續,具體情況需要相關部門答復。另外,招商引資不會讓相關企業進行違規開發。”
6月18日下午,新京報記者與灣裏區自然資源分局土地利用科取得聯系。壹名工作人員回應稱,“袁波茶村項目沒有取得合法的土地手續,目前正在調查中。”該工作人員沒有提供書面材料進行解釋。
6月19日上午,新京報記者就徐平提及的毀林問題聯系灣裏林業局,該局辦公室壹名姓熊的工作人員讓記者聯系該局執法大隊。隨後,該局執法大隊壹名姓彭的工作人員回應記者稱,“目前公園茶村及其附近確實存在非法砍伐行為,我們已經進行了處理。”
對此,北京市史靜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陳凡律師表示,如果黃陵公司在明知該項目未取得相關手續的情況下,隱瞞事實,仍出租給袁波茶村公司,並承諾該項目手續合法,則構成合同欺詐,情節嚴重的將涉嫌詐騙罪。袁波茶村公司有權要求黃陵公司賠償。而如果黃陵公司在未取得相關土地手續的情況下進行開發建設,也涉嫌破壞林地和山體,可能構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