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犯罪事實清楚的,對犯猥褻兒童罪的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責任。
2.猥褻兒童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3.聚眾猥褻兒童,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猥褻兒童,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褻兒童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麽?
1,只要實施了猥褻兒童的情形,那麽就達到了猥褻兒童罪的立案標準。
因為孩子性別歧視能力差,法律並沒有要求施暴者使用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不管孩子同意不同意,不管孩子反抗不反抗,只要猥褻了孩子,就構成本罪,應該追究。
2.猥褻兒童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1)多次或多次猥褻兒童;
(二)聚眾猥褻兒童,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猥褻兒童,情節惡劣的;
(三)造成兒童傷害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4)下流手段惡劣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
涉嫌實施強制猥褻、猥褻兒童罪的公民,符合條件的,在公安機關對猥褻案件進行偵查的同時,將被刑事拘留。
綜上所述,如果行為人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猥褻兒童,無論兒童是否同意,也無論兒童是否反抗,只要猥褻了兒童,就構成本罪,應予追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237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行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公共場所聚眾鬥毆或者犯前款罪,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褻兒童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壹)多次猥褻兒童的;
(二)聚眾猥褻兒童,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猥褻兒童,情節惡劣的;
(三)造成兒童傷害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四)手段淫穢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四條
猥褻他人,或者在公共場所故意暴露身體,情節惡劣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褻精神殘疾人、精神病人、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