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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書案最新消息

渭南市臨渭區檢察院對謝朝平作出不批準逮捕決定;謝朝平被取保候審。

《財經》實習生李香凝記者徐凱。如果不出意外,謝朝平將於29日結束拘留,回家過壹個家人團聚的中秋節。

“我在去臨沂公安局的路上,準備帶老謝回家。”9月17日中午,謝超平妻子李瓊告訴《財經》記者。

當天上午,在“8?在09”案件新聞通氣會上,陜西省渭南市臨渭區人民檢察院新聞發言人通報稱,謝朝平犯非法經營罪證據不足,決定不批準逮捕。

同日,渭南市公安局分局將謝超平的強制措施改為取保候審,謝已被拘留29天。警方在通報會上表示,該案涉嫌犯罪。根據案件調查的需要,林微分行將謝朝平提交審批的時間延長至30天。

關於不批準逮捕的過程,渭南市臨渭區人民檢察院新聞發言人通報稱,臨渭區人民檢察院收到批準逮捕書和案卷後,對案件事實和證據進行了審查。9月16日,臨渭區檢察院檢委會討論認為,謝超平犯非法經營罪證據不足。在質詢謝超平的過程中,“謝超平對自己的非法經營行為也有深刻的認識,並表示真誠的遺憾。”因此,決定不批準逮捕謝朝平,並退回渭南市公安局林微分局作進壹步調查。

檢方對謝超平的訊問和退回偵查,是檢察部門對公安部門監督權的體現。

此前,14年9月,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下發《關於審查逮捕階段訊問犯罪嫌疑人的規定》,明確要求檢察機關對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事實、是否有逮捕必要等關鍵問題有疑問的,必須訊問犯罪嫌疑人。根據此前出臺的《關於刑事立案監督有關問題的規定(試行)》,檢察機關認為公安機關立案理由不成立的,應當通知公安機關撤銷案件。

謝朝平因撰寫《大遷徙》壹書,涉嫌“非法經營罪”。8月19日下午,渭南市公安局林微分局來京“跨省抓捕謝朝平”。此案壹經曝光,即處於輿論壓力之下,包括張在內的法學家都指出此案毫無根據,毫無道理。但在13年9月,警方並沒有停止認錯,而是堅持要求檢察院批捕謝超平。

謝朝平案是否有高層介入,目前不得而知。

曾代理過鄧玉嬌案的律師夏楠認為,渭南案發生後,渭南和當地公安面臨前所未有的各方面壓力,謝超平案通過檢察院不予批準逮捕的方式得到糾正,也給了公安部門壹個臺階。

雖然謝超平將被釋放回家,但此案只是被退回調查,而不是撤銷。謝超平的代理律師周澤認為,“此案的未來仍不可預測”。但夏楠的律師認為,這只是“給警方找臺階下”,謝超平案今後會逐漸淡化,甚至不了了之。

此外,截至財經網記者發稿時,因大遷徙被捕的河北廊坊市廣陽區舊州鎮白家塢印刷廠員工趙順仍無消息。據該廠員工稱,趙順不是正式員工,印刷《大遷徙》是他的事。警方在調查過程中稱,該廠與謝朝平的印刷合同涉嫌偽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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