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律師諮詢 - 我朋友幫別人養卡,現在被抓了。他已經找到了100多萬元。現在公安機關還在調查。我的朋友應該怎麽處理?

我朋友幫別人養卡,現在被抓了。他已經找到了100多萬元。現在公安機關還在調查。我的朋友應該怎麽處理?

涉嫌非法經營的,應當及時聘請刑事律師進行辯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

第二百二十五條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壹,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或者沒收財產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壹)未經許可經營專營、專賣商品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限制經營的其他商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書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或者批準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從事證券、期貨、保險業務,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活動。

擴展數據:

案例:“持卡人”被扣信用卡近600張。

信用卡的普及催生了壹批無力償還信用卡債務的人,也產生了壹批專門為他人償還信用卡債務並收取壹定費用作為報酬的信用卡“持卡人”。近日,通州警方破獲壹起妨害信用卡管理案,抓獲犯罪嫌疑人壹名,繳獲銀行卡近600張,POS機數臺。

8月16日,通州公安分局永順派出所民警在偵查壹起治安案件時,發現犯罪嫌疑人王某租住的房屋內有數百張信用卡、儲蓄卡、POS機及大量刷卡消費記錄。

“正常人不可能把信用卡交給別人保管,隨意使用。”民警立即將嫌疑人王某傳喚至派出所接受調查。同時,民警積極聯系信用卡主人了解情況。

經審查,王某交代,他是壹名職業“守卡人”,所持有的這些銀行信用卡都是用來幫他人還款的。他每還壹筆錢,都會根據還款金額收取壹定比例的手續費,他還信用卡的錢,都是自己通過POS機從其他信用卡上刷下來的。

目前,王某因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已被通州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壹步工作中。

參考資料:

人民網——“持卡人”被扣信用卡近600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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