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律師諮詢 - 盜竊罪有哪些辯護技巧

盜竊罪有哪些辯護技巧

盜竊罪規定於我國《刑法》第264條是指以非法占有為母的,竊取數額較大的財物或者多次盜竊財物的行為。所謂竊取,是指行為人采取自認為財務所有人、管理人不會發覺的方法,秘密將他人財物非法據為己有的行為,竊取行為也盜竊罪區別於搶劫、搶奪、詐騙、敲詐勒索等犯罪的主要標誌。同時,盜竊罪強調的是“秘密”竊取,該秘密竊取行為是指針對財物所以人、保管人、及持有人而言,至於其他在場人發覺了也不影響盜竊罪發熱構成,而且秘密具有相對性和主觀性,即行為人自認為不被他人發覺,但是已經有人看見其行為,也構成此罪。對於盜竊罪我們應當註意壹些特殊情況:

第壹、盜竊自己財產是否構成盜竊罪?我們需要分情況討論,壹般而言,盜竊自己的物品不構成犯罪,但是如果盜竊自己已經被扣押的財物,或者偷回本人已交付他人合法持有或者包保管的財物,以至於別人賠償該損失的,有構成此罪。偷自己家的東西或者近親屬的財物,根據《關於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壹般不按犯罪論處,確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必要的,處理也應與社會上作案的有所區別。

第二、對於無形財產和無形物是否可以成為盜竊的對象?通過長期的實踐以及相關的司法解釋,本律師認為無體物如電力、煤氣、天然氣、熱氣、也可以成為盜竊的對象,同時盜竊他人的電信號碼、造成他人資費損失的,同樣構成此罪。當然,根據《刑法》的相關規定,技術成果等智力財產不能作為盜竊罪的對象。因為刑法對此進行了特別的規定,構成侵犯商業秘密罪。

第三、對於盜竊罪,不是滿足了上述條件就構成該罪,還需要達到“數額較大”的標準。但是數額較大也存在壹定的例外,《刑法修正案(八)》還規定了情節嚴重的也構成犯罪,具體而言是指: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兇器盜竊、扒竊。對與這幾種行為,不論數量,以盜竊罪處。

最後,盜竊罪的刑罰,根據第263條的規定,壹般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規定的情形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現在我國盜竊罪已經廢除死刑,罪高刑為無期徒刑。關於盜竊罪的刑事辯護可以在百度查詢《四川刑事辯護律師網》

  • 上一篇:初壹下政治復習資料·
  • 下一篇:二審能否申請司法鑒定?法律是怎麽規定的?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