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為經濟困難等弱勢群體提供免費法律服務,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師不得向委托人收取任何費用。即使交通費、餐費、資料復印費等辦公費用由政府支付。
公民只要符合下列條件,就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1,有充分理由證明確實需要法律幫助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
2、因經濟困難,無力或完全無力支付法律服務費的;(公民經濟困難標準由各地參照當地政府部門規定執行)。
3.申請事項符合法律援助範圍。
還有誰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1,殘疾人/未成年人
被告人是盲、聾、啞或者未成年人,沒有委托辯護人的。
2、老年人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五條規定,老年人因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提起訴訟交納訴訟費確有困難的,可以減交、緩交或者免交,並可以獲得法律援助。
3.可能被判處死刑的被告
可能被判處死刑的刑事被告人沒有委托辯護律師的,應當獲得法律援助。
4.外國人
刑事案件中,外國籍被告人沒有委托辯護人,人民法院指定律師為其辯護的,可以獲得法律援助。
如何申請法律援助?申請法律援助的途徑:
1.轄區居民可先向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申請,再報區法律援助中心審批指派;
2.不需要法院解決的非訴訟法律事務,由申請人所在地或者工作單位所在地的法律援助中心受理;
3、兩個或兩個以上法律援助中心對同壹案件有管轄權的,由最先受理申請的援助中心管轄。
申請法律援助需要帶什麽證明材料?
(1)居民身份證、戶籍證明或暫住證;
(2)街道(鄉鎮)、勞動部門及相關單位出具的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的經濟狀況證明;
(三)申請救助的基本情況及相關案例材料;
(四)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立案通知書;
(五)法律援助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申請人為未成年人或者無行為能力人的,由其監護人代為申請,並提交授權委托書。
值得註意的是,法律援助是國家專項撥款的公益事業,旨在幫助經濟困難的人解決法律問題。但是,當受援人從援助案件的解決中獲得巨大利益時,應當向法律機構支付服務費。這樣可以讓更多的人得到及時專業的幫助,構建更好的法制環境。
對於委托人來說,法律援助雖然是免費的法律服務,但他們最希望的是律師能提供和交費壹樣的服務,所以法律援助律師的辦案能力和責任心同樣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