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英集資詐騙案是2009年至2012年發生的壹起社會影響較大的刑事案件,受到社會廣泛關註。案件幾經波折,最終由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於2065438年5月21日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吳英移送監獄執行後,於2004年7月11日減為無期徒刑,今日減為有期徒刑25年。那麽,吳英減刑的法律依據是什麽?如果吳英表現好,可以提前出獄嗎?
吳英減刑到25年有期徒刑的法律依據是什麽?
最高人民法院法律網特邀刑事辯護律師、北京郭濤律師事務所主任李在科表示,根據《關於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第十條規定,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犯罪分子減為無期徒刑的,符合減刑條件的,執行期滿三年以上,方可減刑。確有悔改或立功表現者,可減為25年徒刑。距離2014年吳英被減為無期徒刑已經過去三年,吳英確有悔改表現。減刑為25年監禁是合法的。
如果吳英表現好,可以提前出獄嗎?
李在科律師表示,如果吳英確有悔改表現或立功表現,兩年後可以減刑。幾經減刑,刑期可能不會超過20年。但法律也明文規定,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犯罪分子,經過壹次或者多次減刑,實際刑期不得少於十五年,不包括緩期執行期間。
吳燦應被假釋?
李在科律師表示,如果吳英自覺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有悔改表現,沒有再犯危險,根據刑法規定,可以假釋。而像吳英這樣被判死刑緩期執行的罪犯,如果減刑為無期徒刑,需要15年以上才能假釋。實際執行時間不包括死刑緩期執行期間。也就是說,吳英的實際執行時間要從2014年7月算起,11,實際執行滿15年才能申請假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