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張靜
他的妻子張靜今年35歲,電話號碼是2011。她是遼寧鐵嶺的壹名農民工。65438-0999在沈陽壹家美容院讀書時認識並愛上了夏俊峰。他們於2000年結婚,育有壹子。婚後,夏俊峰幫人看店、打零工,妻子張靜也做過酒店服務員、幼兒園糕點工。
兒子
2011 9歲的兒子壹直是家裏的驕傲。我兒子很聰明,喜歡畫畫。三次獲得東北賽區少兒繪畫壹等獎。
2013 10 6月10日,沈陽壹商販夏俊峰之子薔薔的壹幅畫作涉嫌抄襲,引發熱議。65438 10月9日下午,臺灣省著名漫畫家Jimmy發布微博,稱正在制定相應的方法。夏俊峰的妻子張靜表示,她在微博中向吉米道歉,但薔薔的畫有自己的想法,沒有抄襲。夏俊峰在庭審中說,他是先被踢的,然後被打到下體。彎下腰的時候,他摸了摸口袋裏的刀,拉了幾下,卻不自知。辯護律師認為,案件起因是2009年5月6日,16,沈河區城管沈凱、黃旭東等數十人進行野蠻執法。夏俊峰沒有犯故意殺人罪,其行為符合正當防衛的條件。
2009年6月5438+065438+10月15日,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夏俊峰的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夏俊峰因擺攤占道問題與城管執法人員發生爭執後,持刀襲擊被害人辦公室,致兩人死亡,1人重傷。其犯罪手段特別殘忍,情節極其惡劣,後果極其嚴重,應依法嚴懲。遂作出上述判決。2065 438+01 5月9日上午,沈陽小販夏俊峰刺死城管案,遼寧省高院作出刑事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夏俊峰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
夏俊峰說,他在服務室遭到兩名城管隊員沈凱和張旭東的毆打,並壹度被激怒用刀刺傷。然而,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沒有足夠的證據表明夏俊峰“遭受了明顯的危及人身安全的不法侵害。”
並且由於證人被禁止進入法庭,夏俊峰的正當防衛殺人說成為孤立證據,不被終審法院采納。
2011年5月9日9時,沈陽市看守所臨時法庭內,法官宣讀了上述刑事裁定書。夏俊峰的妻子張靜出席了宣判。夏俊峰的辯護律師認為,“故意殺人罪”不能成立,夏俊峰應當進行自我辯護。
據張靜說,在法官宣讀過程中,夏俊峰壹直保持沈默。看完裁定書,夏俊峰情緒失控,大喊“妳撒謊”。張靜說,“目前只有最高法院要復核最後壹關,我們會繼續向上上訴。”2013年9月25日淩晨,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被告人夏俊峰非法剝奪生命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夏俊峰非法經營串串爆炸物,城管執法人員依法查處時,不服從管理,與執法人員發生沖突,即持刀襲擊,致2人死亡,1重傷。犯罪情節極其惡劣,手段極其殘忍,後果特別嚴重,應依法懲處。受害者沈凱和黃旭東應對沖突負責,夏俊峰也有責任。夏俊峰犯罪情節特別嚴重,不足以從輕處罰。壹審判決、二審裁定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準確定罪和適當判刑。審判程序合法。所以依法作出核準死刑的裁定。
2013年9月25日早6點,夏俊峰的妻子在微博中稱,法院有人給家裏發了通知,要見夏俊峰最後壹面,正在去看守所見她最後壹面的路上。隨後,家屬被通知第二天上午去殯儀館領取夏俊峰的骨灰。2013年9月25日,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依法對夏俊峰執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