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不給,不給的理由也沒用。
首先,法院不將判決書送達當事人近親屬是錯誤的。但如果法院不清楚近親屬的送達或聯系方式,法院壹般會多送達壹份判決書給律師,要求律師轉交。
第二,律師不把判決書給當事人的近親屬,要看是什麽情況。委托人不是委托人近親屬的,律師可以不交給近親屬,但律師應當向委托人提供判決書原件或者復印件;委托人是近親屬的,律師應當向近親屬提供判決書原件或者復印件。
第三,律師說判決對近親屬沒用,這是不負責任。判決書宣告了當事人的未來命運,怎麽能說沒用呢?尤其是當當事人“不知廬山真面目,只在此山中生活”時,近親屬或許能客觀分析案情,找到最佳應對方案。如果律師拒絕給近親屬判決,只能證明律師已經認為判決結果是最好的結果,不需要上訴,即使上訴也不可能改變什麽。律師的這種處理方式也是不合適的。
家人應該怎麽做?
壹般來說,刑事案件判決時,會將判決書交給當事人或代理人。如果家屬需要判決,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處理:
1,近親屬憑親屬關系證明或戶口本,到法院向原法官索要判決書復印件,法官可從檔案中調出判決書,復印後加蓋法院公章,與原判決書具有同等效力。
2.壹般這種情況下的代理人都有判決書,他可以復印壹份給親屬。
3.判決書可以在網上找,可以下載打印。
4.犯人手裏壹般都有判決書原件。如果它們丟失了,原來的判決就在監獄的檔案裏。服刑人員或近親屬可以申請復印判決書,監獄壹般會同意。
除了請律師,還有幾種方法可以得到判決。
首先聯系法官,請法官判決。既然法律規定可以送達被告人家屬,被告人家屬要求法院判決壹般沒有問題。
第二,現在法院裁判文書已經上線,妳可以從裁判文書網上公開搜索相應的案例。
三是判決按規定生效後,還應送達被告單位或原住所地公安派出所,或被告單位的登記機關。也可以問當地派出所有沒有判決結果。
律師不給家屬判決書的掃描件或復印件合適嗎?不合適。家屬作為委托人,委托律師為被告辯護。當然,他們希望對案件的結果有壹個充分的了解,法院的事實和證據如何認定,判決的理由是否充分,案件是否需要上訴或者申訴。這些只有通過判決書才能看出來。所以,律師說,不合適拒絕是沒有用的!
法律之所以把家庭成員排除在外,是因為我國法律規定的刑事責任年齡是14歲。對於18周歲以下犯罪的被告人,法律規定判決書應當送達成年親屬。18周歲以上的被告,在民事方面是完全民事責任能力人。俗話說,壹個人做了壹件事,法院肯定不會把判決書發給他的家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