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辛普森的前妻妮可和男友戈德曼被發現死於家中。有暴力前科的辛普森被鎖定為殺妻嫌疑人接受審判,但由於公訴方提供的證據和證人存在缺陷未能說服陪審團,1995年辛普森最終被無罪釋放。但許多美國人堅持認為,“辛普森殺害妻子的鮮血連上帝都看見了,但法律沒看見,所以辛普森無罪”。這場全美矚目的審判有“世紀大審判”之稱,也是美國當代最具爭議的案件之壹。
然而據報道,辛普森如今將在長達兩小時的電視專訪中以假設的口吻敘述自己的“殺妻”細節,而他的《如果我做了》壹書,也被輿論稱為“殺妻書”。據報道,由於美國司法制度有“壹事不二審”的原則,辛普森既已被判無罪,不管他在書中如何聳人聽聞地渲染自己的殺人細節,都不會因同壹案件再受起訴。
有英國媒體評論說,盡管辛普森被無罪釋放,但是在許多美國人的眼中,他就是殺人兇手。策劃出版辛普森“殺妻書”的美國新聞集團受到了輿論的指責。壹些批評者說,出版商出版辛普森“殺妻書”是不顧社會正義的唯利是圖之舉,辛普森在書中等於變相承認自己當年在法庭上矢口否認的事實,更是對美國司法公正的挑戰。
但是,這些評論者很可能只說對了壹半。辛普森案在當時和以後,是是非非,都有不少爭論。辛普森“殺妻書”的出版當然是出版商的唯利是圖,但對弄清歷史真相卻也不失為壹種補充,而“挑戰司法”的結果,若能促進司法的進步,也未嘗不是壹件好事。
11月20日,新聞集團“老大”默多克終於站出來公開道歉,並宣布取消有關辛普森的電視專訪和出書計劃,並就這些計劃可能給辛普森案件受害人帶來傷害表示道歉。
隨著默多克的道歉,這場“殺妻書”鬧劇也“休克”了。但這段10多年前的“舊事重提”,仍然給我們留下了不少回味之處……
辛普森其人
詹姆斯·辛普森是美國橄欖球超級明星,1947年生於舊金山市的壹個黑人貧困家庭。他投身橄欖球運動後,曾獲得全美大學橄欖球聯賽的最高榮譽獎海斯曼獎。後來辛普森進入職業聯賽,先後在紐約水牛城鷹嘴隊和舊金山淘金者隊擔任主力,創造過壹個賽季帶球沖刺2003碼的驚人記錄,至今未被打破,被譽為橄欖球職業比賽史上的最佳跑鋒。
退出體壇後,辛普森又投身影視和廣告業,在電影中扮演主角,曾在我國上映的《卡桑德拉大橋》中黑人國際刑警的扮演者正是辛普森。他還在美國廣播公司和國家廣播公司擔任體育評論員;在美國最大的出租車公司赫茲擔任形象大使。
辛普森的奮鬥史是壹個典型的美國之夢。他生在黑人貧民區,父母是小人物,他又患佝僂癥,然而,憑借著體育天賦,辛普森成為美國人心中的英雄、體育明星和好萊塢影視明星,在美國幾乎家喻戶曉。
1977年,辛普森在壹家高級餐廳與漂亮迷人、金發碧眼的18歲白人女侍者妮可壹見鐘情,不久便與第壹任黑人妻子離異。1985年辛普森與妮可結婚後,因妮可懷疑他在外面有“二奶“,辛普森又懷疑妮可和男模鬧緋聞。妮可曾多次打電話報警,指控辛普森對她拳打腳踢。
1992年3月,辛普森和妮可離婚,此後仍常壹起拋頭露面,甚至繼續同居。1994年6月12日,妮可及其男友戈德曼在洛杉磯寓所雙雙被殺。案發之後,警方所鎖定的殺人嫌疑犯首先便是辛普森,將他逮捕並送上了法庭。此案波瀾叠起,高潮不斷,最後辛普森被戲劇性地宣判無罪。
“世紀審判”仍舊撲朔迷離
“世紀審判” “黑”“白”顛倒
1995年10月3日,美國西部時間上午10點,當辛普森案裁決即將宣布之時,整個美國壹時陷入停頓。據說,這時克林頓總統推開了軍機國務;前國務卿貝克推遲了演講;華爾街股市交易清淡;長途電話線路寂靜無聲。數千名警察全副武裝,如臨大敵,遍布洛杉磯市街頭巷尾。CNN統計數字表明,大約有1.4億美國人收看或收聽了“世紀審判”的最後裁決。
陪審團裁決:辛普森無罪。
辛普森案件開審後,公訴方出具證據723件,血證如山;辯護方以392件證據反證“證據不足”。陣容強大的辯方指控主要負責此案的警官曾使用過侮辱黑人的字眼;另外,警察局有人為了種族偏見,故意栽贓嫁禍辛普森,假造證據。在審理中,辛普森在眾目睽睽下竟然無法戴上“殺人手套”,而作為警方重要證據的壹雙沾有辛普森和他前妻血跡的襪子被證明為實驗室裏的產物,令陪審團嘩然。
控辯雙方唇槍舌劍歷時460天,最終經陪審團裁定,辛普森無罪釋放,美國歷史上最著名謀殺案的審判劃上了句號。采訪此案的記者超過1000人,美國新聞媒介把辛普森案的審判稱為“世紀審判”,被美聯社評為“1995年世界十大新聞”之壹。
判決宣讀後,壹位白人婦女淚水奪眶而出,嘆了口氣說:“美國完了。”在黑人居住區,黑人們歡呼雀躍、載歌載舞地慶賀勝利。當時的總統克林頓要求美國人民尊重陪審團的裁決。
壹年以後,加州高等法院的壹個民事審判庭開始審理此案。4個月後,陪審團作出裁決,辛普森對其前妻妮可及其男友的謀殺負有責任,並判辛普森向戈德曼的父母賠償850萬美元。5天以後,同壹陪審團再度判辛普森支付2500萬美元的懲罰性賠償費。這樣,他要為民事責任支付總計3350萬美元的賠償。辛普森隨即搬到佛羅裏達州,該州的法律可以保護他的財產不用於賠償。據報道,辛普森至今壹個子兒都沒有賠,但巨額律師費用加上人格破裂令辛普森壹蹶不振。
刑事審判和民事審判得出的截然相反的結果,被壹些評論家歸於陪審團的組成上:民事審判的陪審團9名成員全是白人,而刑事陪審團中有9名黑人、2名白人和1名西班牙裔。
刑事判決出來以後,檢察官克拉克曾說:盡管自由主義者不想承認這壹點,但壹個以黑人為主的陪審團不可能在此類案件中作出公正判決。此話引起了媒體軒然大波,媒體對此報道的程度和收視率大有壓倒克林頓總統當天發表國情咨文之勢。
據說,此案宣判以後,洛杉磯街頭和其他地方的白人與黑人甚至是各走各的路,連在同壹個部門工作的黑人和白人之間也變得隔膜起來。
“殺妻出書”
真假莫辨
辛普森的“案後案”之謎大概要算美國新聞集團旗下的出版商準備出版的這本辛普森自傳:《如果我做了》。
出版商裏根最近就因為同意出版這本書飽受各方批評。裏根辨解說,她之所以願意出版辛普森的書是因為她本人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她覺得這本書的收益將會給辛普森的孩子。裏根說,辛普森來找她提出了想出書的念頭,在這本書中,辛普森將以假想的方式提出,如果是他參與了這壹殺人事件,他將如何進行。
盡管裏根承認辛普森並沒有直接說他殺害了前妻及前妻的男友,但她認為這本書將是辛普森的自白。
而美國壹家報紙已經提前向公眾披露了該書的部分內容,並將這本自傳形容為“壹顆重磅炸彈”。據看過這本書的人說,辛普森在書中描述的殺人場面“真實得讓人不寒而栗,沒有人會質疑他所說的就是真相”。因此,美國輿論對辛普森的新書發行和美國媒體大肆炒作的行為普遍表示不滿。被害的妮可的妹妹表示,裏根書店出版這樣壹本書,是在助長“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
裏根書店的做法在美國出版界引起了不少批評。權威人士認為:“這不是想讓公眾傾聽壹個故事,其真實目的就是賺錢”,這種做法“令人作嘔”。很多大型書店則宣稱很可能拒不接納這本“臭名昭著的新書”。包括美國全國廣播公司在內的壹些美國電視媒體則拒絕對辛普森的受訪實錄進行電視轉播。受害者家屬及新聞出版界稱,這是對美國司法制度的挑戰。
面對公眾洶湧而來的批評,美國新聞集團不得不取消“辛普森計劃”。總裁默多克發表聲明說,“我和資深管理人員同意美國民眾對於這個計劃不妥當的批評”,“我們對於由此引起被害人家屬的痛苦感到十分抱歉。”
但是,據報道,盡管《如果我做了》上市被取消,但壹部分書已先行運到了各地的書店。有媒體猜測,訪談就算不公開在電視中播放,已經制作完畢的專訪隨時可能出現在網絡上。
“辛案”關鍵詞
“黑鬼”
辛普森案審判期間,檢方的“明星證人”福爾曼警官是最讓人生疑也最倒黴的人。案件審理期間,辯方特意設立了壹個免費舉報熱線電話,結果了解到這位警官曾有過很多極為惡劣的種族歧視言論。辨方律師還收到了壹位女劇作家10年多次采訪福爾曼的錄音。在錄音談話中,凡是提到黑人的地方,福爾曼警官壹律使用了“黑鬼“這壹侮辱性用語,***達41次之多。福爾曼還自吹自擂:“我是世紀大案的關鍵證人,如果我不幫助檢方撐住,他們就會輸掉這個大案。血手套決定壹切,如果沒有手套,拜拜別玩了。”辯方律師把福爾曼稱為“壹個擁護種族滅絕政策的種族主義者、壹個作偽證的家夥、美國最令人可怕的惡夢和魔鬼的化身”。
辛案結束後,洛杉磯市地區檢察官毫不留情,正式立案起訴福爾曼警官。結果,他因偽證罪被判了3年有期徒刑,獄外監管。
“面條裏只能有壹只臭蟲”
辛普森案戲劇性頗強。有媒體認為,警方本來已經掌握了足以證明辛普森殺害前妻及其男友的證據,但他們為使案件更加“血證如山”,愚蠢地偽造了壹雙沾有辛普森和他被害的前妻妮可血跡的襪子。正是這雙襪子,最終被被告方證明為實驗室裏的產物,陪審團嘩然。
美國法律中有壹條著名的證據規則:“面條裏只能有壹只臭蟲”。這是壹個形象的比喻:任何人發現自己的面碗裏有壹只臭蟲時,他絕不會再去尋找第二只,而是徑直倒掉整碗面條。有評論家認為,即便警方獲取了大量能證明辛普森有罪的證據,但只要其中有壹個證據如這只襪子是非法取得的,所有證據就都不能被法庭采信。於是,盡管控方女檢察官克拉克在總結發言中慷慨陳詞,打動了大量觀眾,卻並未讓陪審團動心,壹致作出被告無罪的判決。
“超越合理懷疑”
有專家認為,辛普森能夠洗脫罪名,關鍵在於在美國的司法制度中,刑事案采用的定罪標準是“超越合理懷疑”。這個術語包含壹個極為重要的原則:由於刑事案人命關天,所以陪審團在裁決無罪時,不壹定非要確信被告清白無辜。只要檢方呈庭證據破綻較多,沒達到“超越合理懷疑”的嚴格標準,盡管有很多跡象表明被告涉嫌犯罪,但陪審團仍然可以判決被告無罪。
對於“超越合理懷疑”,美國證據法權威衛格莫教授認為,這個法律術語的含義“難以捉摸,不可定義”。但是,這個術語包含壹個極為重要的原則:由於刑事案人命關天,所以陪審團在裁決無罪時,不壹定非要確信被告清白無辜。只要檢方的呈庭證據破綻較多,沒達到“超越合理懷疑”的嚴格標準,盡管有很多跡象表明被告涉嫌犯罪,但陪審團仍然可以判決被告無罪。有人說,美國司法審判制度的壹個重要特點是“寧可漏網壹千,不可冤枉壹人”。媒體稱此話“極為傳神”。
“手套不合手就判他無罪”
辛普森殺妻案中有壹個非常重要的物證:壹副沾有鮮血的手套。但是當辛普森戴著這副手套向陪審團展示時,發現該手套並不合他的手。隨後,美國著名黑人律師、辛普林的辨護人強尼·柯克倫說出了壹句名言:“如果手套不合手,那妳們就必須判他無罪。”
壹些法律專家指出,正是這句話讓辛普森的案件來了個驚天大逆轉。很快,法庭就宣判辛普森無罪。而他的那句話從此成為了美國人經常引用的經典對白。
柯克倫出生於1937年,他的曾祖父是壹位黑人奴隸,他父親是壹位保險銷售員。當他還是個孩子的時候,他就非常喜歡辯論,在高中時,他的辯論課成績非常優異。高中畢業之後,他進入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後來取得了法律方面的學位。柯克倫於2005年3月29日因腦部腫瘤在美國洛杉磯去世,享年67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