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發後不久,因證據確鑿,王振華被公安機關批準逮捕。時間是2019年7月初。麥德龍控股也迅速解除了他的董事長職務,並選舉他的兒子王孝松執掌麥德龍控股。至此,王振華唯壹的命運就是接受法律的審判。
然而,與快速的調查和逮捕相比,王振華猥褻兒童案的審理速度有點慢。直到今年年中,將近壹年後,王振華猥褻兒童案才在上海普陀法院開庭審理。據說,王振華聘請了壹個豪華的律師團隊為自己辯護,並試圖逃脫懲罰。
經過兩天的庭審,上海普陀法院在其官方微博發布了王振華周艷芬猥褻兒童案的壹審結果。最終,被告人王振華,壹個身家300億的億萬富翁(案發時身家現已達到400多億),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另壹名被告人周艷芬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最終在案發壹年後,相關罪犯受到了相應的懲罰。
所謂?正義可能會遲到,但不會缺席?。王振華孌童案無法審理的主要原因是新冠肺炎疫情的拖延。當然,還有其他原因。比如法律的嚴謹性,任何審判,我們都需要嚴格遵循流程;比如犯罪嫌疑人利用法律賦予的權利或者遊戲規則拖延審判等等。
眾所周知,王振華猥褻兒童案於2019年6月底7月初在上海作案。王振華於7月中旬被捕。按照法律程序,本案審理的最早時間應該是2019年底或者2020年初。然而,在此期間,發生了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了法院的正常運作,無法及時安排審判。
王振華孌童案的審理壹直拖到今年年中,主審法官每天都想解釋這件事。審判長表示,由於案件的特殊性,無法公開審理,也不適合網上審理。只能采用傳統的審判方式。然而,由於新冠肺炎疫情,很難進行正常的審判,所以我不得不申請延長審判時限。現在疫情已經穩定,此案定於審判。
除了疫情,估計王振華還利用法律的遊戲規則推遲了審判,因為審判時間拖得越久,對王振華脫罪就越有利。他有壹個龐大而豪華的律師團隊,完全有能力在法律的框架內拖延審判。這是法律賦予每壹個公民的權利,哪怕是壹個囚犯,他也有這個權利。相信大家都能理解這壹點。
但是,無論過程多麽曲折,無論犯罪分子多麽有錢有勢,最終都要受到法律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