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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辯護律師和普通律師有什麽區別?

刑事律師和民事律師有很大的區別。比如兩個律師的任務不同,地位不同,依據不同,適用範圍不同。從根本上說,這兩種律師的性質和影響是完全不同的。

第壹,訴訟地位不同

民事律師是代理人,不具有獨立的訴訟地位,完全依附於委托人,也需要按照委托人的意誌從事活動。刑事律師具有獨立的訴訟地位,他可以以自己的名義進行辯護,不會受到被告的約束,所以他們的訴訟地位是完全不同的。

第二,任務不同

刑事律師的職責是辯護,是指能夠反駁檢方的控訴,證明嫌疑人無罪或者減輕嫌疑人的罪行,最終達到減輕刑事責任的目的。民事律師的主要職責是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

第三,案件範圍不同

仔細觀察會發現,民事訴訟案件明顯高於刑事訴訟案件。很多人壹輩子可能沒遇到壹起刑事案件,但民事法律關系幾乎每天都在發生。民事訴訟與社會經濟活動密切相關,選擇民事律師有很大的提升空間。比如經濟體量增加,律師費標準也會提高,從而獲得更高的收入。

第四,發揮空間不同

民事律師在遇到案件後,通常需要準備大量的訴訟材料,梳理關系,確定整體訴訟路線,為當事人獲取最大利益。而刑事律師就沒有那麽多發展空間了。他們必須遵守程序。但正因為如此,民事律師的風險相對較小。律師執照怎麽考?根據規定,國家司法考試的合格人數和合格分數線,將由司法部在考試結束後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確定並公布。

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的,由司法部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通過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人總結:刑事律師是刑事方面的辯護,普通律師是民事方面的辯護,本質上是不同的,辯護的案件也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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