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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結案後有民事訴訟嗎?民事訴訟應該采取什麽步驟?

不壹定。壹般在追究刑事責任的同時要求民事賠償。這是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刑事案件已經審理的,只能另行起訴。向法院起訴對方,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是兩種不同的案件。刑事案件審結後,被害人未獲得賠償或者賠償數額不滿意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法律分析

民事訴訟的步驟是保留相關證據材料,有格式和內容完整的起訴狀原件和復印件,然後去法院提起訴訟。按照現行的登記制度,法院看到材料符合要求,就會給壹個立案回執。被害人可以在刑事判決生效後再提起民事訴訟,但不能由此得出被害人主張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應從刑事判決生效之日起計算。因為,規定只是說明刑事判決生效是被害人再次提起民事訴訟的條件之壹。“另行提起民事訴訟”的案件性質是民事案件。提交起訴書或訴狀。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交副本。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提出,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起訴狀應當載明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和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請求及其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壹十壹條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或者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壹)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脅、賄賂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賂、脅迫他人作偽證的;(三)隱藏、轉移、變賣、銷毀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轉移已被清點、責令保管的財產的;(四)對司法人員、訴訟參與人、證人、翻譯人員、鑒定人、勘驗人、協助執行人進行侮辱、誹謗、誣陷、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五)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人員執行職務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對有前款所列行為之壹的單位處以罰款或者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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