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司法鑒定可以申請重新鑒定嗎?
1,可以申請重新鑒定。
2.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幹規定》第四十條當事人申請重新鑒定,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民法院應當準許:
(壹)鑒定人不具備相應資格的;
(二)鑒定程序嚴重違法的;
(三)專家意見明顯不足的;
(四)鑒定意見不能作為證據的其他情形。
有前款第壹項至第三項情形的,鑒定人已經收取的鑒定費應當退還。拒不退還的,按照第八十壹條第二款的規定處理。
鑒定意見中的缺陷可以通過補正、補充鑒定或者補充質證、復審等方式解決的,人民法院不予準許重新鑒定的申請。
重新鑒定的,原鑒定意見不得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
第二,司法鑒定原則
司法鑒定合法性原則是指司法鑒定活動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是判斷鑒定過程和結果是否合法,鑒定結論是否具有證據效力的前提。
這壹原則主要體現在立法和鑒定過程中:鑒定主體合法;身份證明材料合法;評估程序合法;認定步驟、方法和標準是否合法;鑒定結果合法性的五個方面。
1.司法鑒定機構必須是依據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的規定取得執行司法鑒定權的法定鑒定機構,或者是按規定程序委托的特定鑒定機構。司法鑒定人必須是符合規定條件,取得司法鑒定人職業資格執業許可證的自然人。
2.司法鑒定材料主要是指鑒定的對象和要比對的樣本(樣品)。鑒定的對象必須是法律規定的案件中的專門問題,法律沒有規定的專門問題不能作為司法鑒定的對象。比如,目前我國司法心理測量(俗稱測謊)、氣味鑒定(警犬鑒定)都沒有作為法定的鑒定對象,其鑒定結論不能作為證據使用。而且,鑒定材料的來源(包括提取、保存、運輸、監管等。)必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3.司法鑒定的提交、決定和委托、受理、實施、補充鑒定、重新鑒定、專家鑒定等環節的鑒定程序的合法性,必須符合訴訟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的規定。
4.鑒定的步驟和方法應當依法確認有效,鑒定標準應當符合國家法定標準或者部門(行業)標準。
5、鑒定結果的合法性,主要為司法鑒定文書的合法性。鑒定文書必須具有法律規定的文書格式和必要內容,鑒定結論必須符合證據要求和法律規範。
我們可以了解到,如果鑒定人不具備規定的相應資質,鑒定程序嚴重違法,鑒定意見明顯不足,可以申請重新鑒定。司法鑒定有壹定的原則。希望以上內容能對妳有所幫助。如有其他問題,可點擊下方按鈕咨詢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