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管轄範圍內的法律責任稱為刑事責任,例如,殺人、故意傷害和盜竊的法律責任。
民事案件的起訴是自訴,也就是俗話說的“民不舉官不究”。當事人可以不通過法院,通過協商解決爭議,也就是人們所說的“和解”。
刑事案件的起訴壹般是公訴。套用上面那句老話,就是“民不舉官不究”。無論當事人是什麽態度,都不可能“和解”。
民事責任作為民事主體,應當承擔違反民事義務的法律後果。其基本特征是:
(1)違反民事義務是民事責任的前提,所以民事責任與民事主體違反民事義務有必然聯系;
(2)民事責任由違反民事義務的行為人承擔;
(3)民事責任主體只對被侵權人負責,因此是否實際追究民事責任取決於被侵權人的意願;
(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承擔民事責任有停止侵害、返還財產、恢復原狀、賠償損失等十種方式;
(5)民事責任主要由國家司法機關通過民事訴訟確認。在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都源於同壹侵權事實的情況下,也可以通過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解決。
刑事責任是為了懲罰那些已經構成犯罪的人。其基本特征是:
(1)犯罪行為是刑事責任的前提,因此刑事責任與行為人的犯罪行為之間存在必然聯系;
(2)刑事責任只能由犯罪分子承擔;
(3)刑事責任直接反映了國家對罪犯及其犯罪行為的負面評價(譴責、責難),因此罪犯對國家承擔刑事責任;
(4)實現刑事責任最基本、最主要的方式是懲罰已經構成犯罪的人;另外,刑事責任可以通過免除刑事處罰,運用刑法規定的非刑事處罰方法來實現;
(5)犯罪者的刑事責任只能由國家司法機關通過刑事訴訟來確定。
民事和刑事有什麽區別?第壹,民事調整的是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民事法律關系是平等主體之間的關系,壹般是自願建立的。壹般來說,民事活動雙方的主體壹般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雙方因民事法律而產生的關系是民事法律關系。
二是刑法調整的國家與公民(包括部分法人)的關系。在刑事法律關系中,主體是以公安機關、檢察機關、法院為代表的國家,另壹方是觸犯了刑法因而參與刑事訴訟的公民。也就是說,刑法解決的是國家與罪犯之間的特殊權利和義務。
民事和刑事有什麽區別?民事事項與人身和財產權利有關,這些權利在民事主體之前。刑法是代表國家刑事暴力懲罰嚴重違法行為的制度。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稱為起訴。民事訴訟是指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其他組織以及他們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訴訟。在實踐中,民事訴訟的範圍極其廣泛。公民因婚姻家庭糾紛,或者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民事權利受到侵害,或者與他人發生財產權糾紛,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壹般來說,在刑事訴訟中,公民的人身、財產權益受到非法侵害時,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依法追究侵權人的刑事責任。所謂刑事訴訟,就是檢察機關或者公民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其中,公民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1,被告知後才處理的案件;包括暴力幹涉婚姻自由罪、侵占罪、侮辱罪、誹謗罪、虐待罪。2、被害人有證據證明輕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證據證明被告人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行政訴訟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訴訟,稱為行政訴訟。行政訴訟的受案範圍如下:1 .認為具體行政行為(包括不作為)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的:1;對拘留、罰款、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財物等行政處罰不服的;2.對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等行政強制措施不服的;3、認為行政機關違反法律規定的企業自主權;4、認為符合法定條件申請行政機關頒發許可證和執照,行政機關拒絕頒發或者不予答復的;5、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產權的法定職責,而行政機關拒絕履行或者拒絕答復的;6、認定行政機關未依法發放養老金的;7、認為行政機關違法要求其履行義務的;8、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他人身權、財產權的。二、依照法律、法規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其他案件,但為國防、外交等國家行為;行政機關制定和發布的行政法規、規章或者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命令;行政機關對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獎懲、任免決定;對行政機關依法最終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得提起行政訴訟。:
刑法和民法有什麽區別?關於刑法與民法的區別,河北冀鋼律師事務所李增良律師回復如下:
民法是規定和調整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非法人組織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刑法是規定犯罪、刑事責任和刑罰的法律。刑法分為廣義刑法和狹義刑法。廣義的刑法是指規定犯罪、刑事責任和刑罰的壹切法律規範的總和,包括刑法典、單獨的刑法和非刑法中的刑事責任條款。狹義的刑法是指刑法典。兩者的區別主要體現在以下六個方面:
首先,從法律的性質來說。民法屬於私法,刑法屬於公法。民法的主要目的是通過保護個人壹般生活關系的基本價值來維護和平與安全。刑法作為壹種公法,處於國家權力主導的法律地位。只要主體的行為觸犯了刑法,構成犯罪,就應該受到司法機關的追究。
第二,從強制性來看。刑法的強制性規範,民法的選擇性規範。刑法的強制性與民法的選擇性的區別,不僅是刑法與民法各自價值中“正義”與“公平”的初步體現,也是司法實踐中如何保護民法中無權利利益這壹難題的解決之道。
第三,從法律關註的角度。民法重客觀,刑法重主觀。所謂刑法註重主觀性,是指刑法註重行為和主觀要件,而所謂民法註重客觀性,是指民法註重行為的結果。
第四,從監管範圍和法律淵源來看。民法比較靈活,刑法比較穩定。民法調整範圍擴大,法源多樣,刑法調整範圍受限,法源有限。
五、從法律效力上。民法是矯正性的,刑法更是懲罰性的。民事責任是指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根據民法或者基於法律的特別規定,因不利的民事法律後果而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刑事責任采取刑罰和非刑罰處理的形式,其中刑罰是所有制裁中最嚴厲的,涉及行為人的人身、財產等重大權益。壹旦實施,行為人的自由可以被限制,財產會喪失,精神會受到損害,甚至生命會被剝奪,而且實施後大多是不可逆的。
第六,從順序上看。民法第壹,刑法第二。壹個國家的法律體系是由不同領域的法律部門組成的,這些不同的法律部門在適用上有壹定的優先順序。所謂刑法二階,是指刑法並不懲罰所有的危害行為,而是在民法、行政法等法律規範無法調整的情況下進行第二次調整。即只有在使用民事和行政法律手段仍無法遏制的情況下,才能在立法上將某壹行為界定為犯罪。
造成五級傷殘的車禍有什麽區別?主要區別是民事責任公訴機關不會起訴,只要盡力賠償被害人,就可以免於刑事處罰。而刑事責任將面臨量刑。
在交通事故糾紛案件中,涉及的賠償問題壹般包括財產損害賠償和人身損害賠償。財產損失的賠償範圍主要包括:修復費用;船上貨物的損失。修理費:按照修理發票上的合理金額,車輛已經報廢的,應當折價賠償;事故中車上物品的損壞,應按實際損失賠償。
人身損害賠償的項目主要包括:醫療費用;失去的時間;住院夥食補助;護理費;殘疾人生活補貼;殘疾用具費;喪葬費;死亡賠償;被贍養人的生活費;交通費用;住宿之類的。其中,誤工費包括兩部分,壹部分是當事人在醫療、住院期間不能上班造成的誤工費,另壹部分是處理交通事故善後工作的誤工費。
司機是否應該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是否應該承擔刑事責任,要根據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是否承擔刑事責任,取決於是否存在下列情形之壹
(壹)飲酒或者吸毒後駕駛機動車的;
(二)駕駛無駕駛資格的機動車的;
(三)明知安全裝置不齊全或者安全部件失靈而駕駛機動車的;
(四)明知無牌或者報廢的機動車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行駛的;
(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交通肇事罪:是我國刑法第133條規定的違反交通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犯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據相關司法解釋,符合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認定為交通肇事罪:
1造成1人死亡或者重傷3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 .死亡3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力支付30萬元以上賠償的。註意,這裏的30萬元以上的數額不是指事故本身造成的財產損失數額,而是指行為人無力賠償的數額。按照這個標準,財產直接損失不足30萬元,或者損失遠遠超過30萬元但賠償後不足30萬元的,不構成本罪;
4.交通事故造成壹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壹的:
(1)飲酒、吸毒後駕駛機動車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的;
(三)明知安全裝置不齊全或者安全部件失靈而駕駛機動車的;
(四)明知是無牌照或者報廢的機動車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行駛的;
(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根據《刑法》第133條,犯交通肇事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上述其他特別惡劣情節是指有下列情形之壹的:
(1)造成2人以上死亡或者5人以上重傷的,負全部或者主要責任;
(2)死亡6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法賠償數額在60萬元以上的。
公共交通管理範圍以外的交通事故如何定性?
所謂公共交通管理範圍以外,是指未納入公共交通管理的工廠、礦山、林場、建築企業或其他企事業單位的交通。城市街道、國道、省道、縣道、鄉道和“村村通”公路,以及已經開發並納入公共交通管理範圍的內河航道、海上航道和湖泊,都屬於公共交通管理範圍。
根據上述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第八條的規定,在公共交通管理範圍內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在公共交通管理範圍以外駕駛機動車或者利用其他交通工具造成人員傷亡或者公私財產重大損失,構成犯罪的,不認定為交通肇事罪,但應當分別下列情形處理:
1在公共交通管理範圍以外駕駛機動車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進行生產經營,拒不接受管理,違反生產、勞動安全規章制度,唆使、強迫他人駕駛機動車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違章冒險作業,造成重大傷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以重大責任事故罪定罪處罰。
2在公共交通管理範圍以外駕駛機動車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進行生產經營存在安全隱患,勞動安全設施的直接責任人員經有關部門或者單位的職工提出後仍不采取措施,造成重大傷亡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以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定罪處罰。
3.駕駛機動車或者利用其他交通工具進行非生產經營活動,在公共交通管理範圍以外致人死亡的,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定罪處罰;致人重傷的,以過失致人重傷罪定罪處罰;造成運輸工具嚴重損壞的,以過失損壞運輸工具罪定罪處罰。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的意見
具體應用法律中的若幹問題解讀
為依法懲治交通肇事犯罪活動,根據刑法有關規定,現就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幹問題解釋如下:
第壹條。從事運輸或者非運輸的人員違反交通規則,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的,在分清事故責任的基礎上,依照刑法第壹百三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發生交通事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壹)壹人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傷,並對事故負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三人以上死亡,負同等責任的事故;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無力賠償的。
交通事故造成壹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壹)飲酒或者吸毒後駕駛機動車的;
(二)駕駛無駕駛資格的機動車的;
(三)明知安全裝置不齊全或者安全部件失靈而駕駛機動車的;
(四)明知無牌或者報廢的機動車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行駛的;
(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第三條交通事故後逃逸,是指行為人在發生交通事故後,具有本解釋第二條第壹款、第二款第(壹)項至第(五)項規定的情形之壹,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逸的行為。
第四條交通肇事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認定為“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壹)造成二人以上死亡或者五人以上重傷,並對事故負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負同等責任的事故;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力支付60萬元以上賠償的。
第五條“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交通事故發生後,行為人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逸,導致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交通事故發生後,單位負責人、機動車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車人教唆行為人逃逸,導致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 * *犯論處。
第六條行為人在交通事故發生後為逃避法律追究而藏匿、遺棄被害人,造成被害人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分別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以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
第七條單位負責人、機動車所有人、機動車承包人教唆或者強迫他人違章駕駛,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以本解釋第二條規定情形之壹的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第八條在公共交通管理範圍內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依照刑法第壹百三十三條和本解釋的有關規定處理。
在公共交通管理範圍以外駕駛機動車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傷亡或者致使公共財產、他人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構成犯罪的,分別依照刑法第壹百三十四條、第壹百三十五條、第二百三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九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本地實際,在30萬元至60萬元、60萬元至100萬元的幅度內,確定執行本解釋第二條第壹款第(三)項、第四條第(三)項的起點數額標準,並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
民事詐騙和刑事詐騙有什麽區別?民事欺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民事欺詐是指在民事權利義務的設立、變更、終止過程中,故意告知對方虛假信息或者故意隱瞞真實信息,誘導對方作出錯誤陳述的行為。
刑事詐騙是指詐騙。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詐騙罪不是通過侵害客體來騙取其他非法利益。其目標還應排除金融機構的貸款。因為這部法律已經在第193條專門規定了貸款詐騙罪。
壹般認為,本罪的基本結構是:行為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實施詐騙→被害人有錯誤認識→被害人基於錯誤認識處分財產→行為人取得財產→被害人遭受財產損失。
民事糾紛和刑事糾紛有什麽區別?民事糾紛是作為平等主體的公民之間、法人之間以及公民與法人之間形成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的糾紛。
刑事糾紛主要是國家公權力與犯罪嫌疑人之間的糾紛。行政爭議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而形成的爭議。
1,法律責任不同,民事糾紛壹般是賠償損失、恢復原狀、修理等。,刑事責任主要包括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拘役、管制、罰金等責任。
2、解決方式不同,民事糾紛可以通過雙方協商解決,也可以放棄自己的權利。刑事案件壹般由公檢法根據訴訟法的行使來解決,沒有商量的余地。
刑事拘留和民事拘留有什麽區別?刑事拘留是因為涉及刑事犯罪而拘留,也就是說嫌疑人涉及違反刑法的有關規定。
民事拘留(或治安拘留、行政拘留等。)是司法機關或公安機關采取的不觸及刑法,但違反壹般治安或行政法規的司法控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