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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多久可以探視?

刑事拘留多長時間?刑事拘留期間,家屬或律師可以探視嗎?

最長期限不超過37天。羈押期間不允許家屬探視,家屬可以委托律師探視,但必須經偵查機關同意。

刑事拘留期間可以探視嗎?

只有律師可以在調查期間會見,家屬可以在服刑期間申請後探視。

刑事拘留期間可以探視嗎?

按照妳上次說的,在我朋友的情況下,拘留不應該超過14天,但是我去看守所問的時候,看守所給我的答復是預審的時候才能知道結果。那裏的工作人員說,刑事拘留壹般至少要2-3個月。預審是什麽意思?而且刑事拘留壹般不允許探視?律師回答:看守所工作人員的說法不正確。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特殊情況下,報批時間可延長壹至四天。人民檢察院應當在接到公安機關的批準書後七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接到通知後應當立即釋放,並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執行。對需要繼續偵查,符合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予以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也就是說,壹般情況下,刑事拘留不超過14天。同時,刑事訴訟法還規定,對在逃、多次作案或者合夥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報請審批的時間可以延長至30日。即在特殊情況下,刑事拘留的期限可以延長至37日。但是妳朋友的情況顯然不符合這三種特殊情況,不能適用37天的拘役期限。該工作人員表示,壹般刑事拘留至少需要2-3個月,沒有法律依據。同時,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規定,公安機關提請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人民檢察院不予批準的,公安機關接到通知後應當立即釋放,並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執行。對需要繼續偵查,符合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予以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也就是說,公安機關認為被羈押人不需要逮捕或者不經檢察院批準需要逮捕,需要繼續偵查的,應當在羈押期限內辦理變更手續,對其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預審是刑事訴訟法賦予公安機關的壹項權力,主要是對取得的主要證據進行核實。關於最後壹個問題,目前我國法律沒有規定刑事拘留期間的探視權。《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六條規定,自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案件之日起,犯罪嫌疑人委托的辯護律師或者其他辯護人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會見和通信。也就是說,除了這兩類人可以在案件判決交付執行前會見犯罪嫌疑人,其他人是不允許會見的。如果親屬或者其他人要見犯罪嫌疑人,只能等到案件定案交付執行。相關文章: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六條:辯護律師自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閱、摘抄、復制本案的訴訟文書、技術鑒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會見和通信。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查閱、摘抄、復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會見和通信。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來,辯護律師可以查閱、摘抄、復制本案指控犯罪事實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會見和通信。經人民法院許可,其他辯護人也可以查閱、摘抄、復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被告人會見和通信。第三十七條辯護律師經證人或者其他有關單位和個人同意,可以向他們收集與本案有關的材料,或者申請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調取證據,或者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第六十五條公安機關應當在拘留後的二十四小時以內訊問被拘留的人。發現不應當拘留的,必須立即釋放,並發給釋放證明。對於需要逮捕但證據不足的,可以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第六十六條公安機關提請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時候,應當寫出批準逮捕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壹並報請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必要時,人民檢察院可以派人參加公安機關對重大案件的討論。第六十七條對犯罪嫌疑人是否審查批準逮捕,由人民檢察院決定。重大案件應當提交檢察委員會討論決定。第六十八條人民檢察院應當對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的案件進行審查.....> & gt

刑事拘留期間律師可以探視嗎?

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後,可以請律師會見,提供法律幫助,申請取保候審,申訴控告。

刑事訴訟法

第九十六條犯罪嫌疑人在偵查機關第壹次訊問後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請律師為其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和控告。如果犯罪嫌疑人被逮捕,聘請的律師可以申請取保候審。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請律師應當經偵查機關批準。

受委托的律師有權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被指控的罪名,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關情況。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偵查機關根據案件情況和需要,可以派員在場。律師在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中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應當經偵查機關批準。

第三十六條自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案件之日起,辯護律師可以查閱、摘抄、復制本案的訴訟文書和技術鑒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會見和通信。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查閱、摘抄、復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會見和通信。

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來,辯護律師可以查閱、摘抄、復制本案指控犯罪事實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會見和通信。經人民法院許可,其他辯護人也可以查閱、摘抄、復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被告人會見和通信。

刑事拘留期間,家屬可以探視犯罪嫌疑人嗎?

刑事拘留期間,家屬不能探視犯罪嫌疑人,但可以委托律師在看守所會見犯罪嫌疑人。

行政拘留多久可以探視壹次?

拘留有三種:治安拘留、司法拘留等。屬於行政強制措施,當事人近親屬可以探視;刑事拘留是壹種刑事強制措施,只有當事人委托或者法院指定的律師才能會見。這在我國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治安處罰法中都有明確規定。

根據《看守所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罪犯在羈押期間,經辦案機關同意,公安機關批準,可以同其近親屬通信和會見”,可以探視。

根據第61條,拘留時間應以天計算。從入職那天到第二天是壹天。

第四十六條被拘留者會見

(1)訪談對象:近親屬(父母、夫妻、子女、兄弟、姐妹等。)的被拘留人和單位負責人可以憑本人身份證件或單位介紹信到看守所會見被拘留人;

(2)會議時間:周壹、三、五上午9:00-165438+下午0: 00,下午2: 30-4: 30。周末和法定節假日不會看到;

(3)會見次數:每名被拘留者在拘留期間只允許會見其近親屬壹次。開會前必須在會議登記簿上登記。每次面試時間不超過10分鐘,人數不超過3人;

(4)只有零花錢、衣服、日用品、教育用品等。可以在會議期間給出。拒絕接受水果、煙酒、菜肴、食物等。采訪人送來的物品,必須經過值班民警檢查,才能帶入拘留室。嚴禁攜帶危險品和違禁品進入拘留室。

(五)律師會見在押人員,必須持有所在律師事務所的介紹信、律師執業證書、在押人員或者其家屬的授權委托書或者辦案單位的證明。

刑事拘留後多久可以探視?

根據法律規定,因涉嫌刑事犯罪而被羈押在看守所的犯人,應當避免串供或者影響案件偵查,不得與外界見面和交流。

只有被判刑分配到監獄後,監獄才會發出家屬通知書。

刑事案件的羈押期限是多久?刑事拘留期間不允許探視嗎?

刑事案件的羈押期限不得超過37日。期滿前需要繼續羈押的,必須報檢察院批準逮捕。

我拘留期間可以探視嗎?

行政拘留可以探視的,刑事拘留在看守所關押的,要經公安局領導批準。未經批準,不得參觀。原則是在看守所羈押期間不能探視。

剛被拘留的人在拘留期間能正常探視嗎?

可以暫緩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壹百零七條被處罰人對行政拘留處罰決定不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可以向公安機關申請暫緩執行行政拘留。公安機關認為暫緩執行行政拘留不會造成社會危險性的,被處罰人或者其近親屬應當提供符合本法第壹百零八條規定條件的擔保人,或者按照行政拘留每日二百元的標準繳納保證金,行政拘留的處罰決定暫緩執行。關於拘留的時間,《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規定,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特殊情況下,報批時間可延長壹至四天。對流竄作案、多次作案或者串供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30日。人民檢察院應當在接到公安機關的批準書後七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接到通知後應當立即釋放,並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執行。對需要繼續偵查,符合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予以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從妳的敘述來看,案情比較簡單,應該不會拘留妳這麽長時間。可以向朝陽區公安分局、檢察院舉報。第九十六條犯罪嫌疑人在偵查機關第壹次訊問後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請律師為其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和控告。如果犯罪嫌疑人被逮捕,聘請的律師可以申請取保候審。其他人都不能來。受委托的律師有權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被指控的罪名,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關情況。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偵查機關根據案件情況和需要,可以派員在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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