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刑事訴訟法與民事訴訟法的異同
相似之處:
民事訴訟法和刑事訴訟法都屬於程序法的範疇,是為了保證實體法律關系的實現而規定訴訟程序的法律。因此,民事訴訟法和刑事訴訟法在形式上有許多相似之處。
差異:
1,訴訟目的不同。民事訴訟要解決的是平等主體之間的民事權利義務糾紛;刑事訴訟要解決的是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真的犯了罪,犯了什麽罪,應該受到什麽樣的處罰。
2、訴訟主體不同。在民事訴訟中,雙方都可以提起訴訟,原告提起訴訟後,被告可以反訴;刑事訴訟中,除自訴案件外,自訴人提起訴訟,人民檢察院提起訴訟。
3.舉證責任不同。在民事訴訟中,誰主張權利誰負責舉證;在刑事訴訟中,只有被告(行政機關)負責舉證。在刑事訴訟中,公訴人有責任提供被告有罪的證據並加以證明。被告不承擔舉證責任,但可以提供從輕或無罪的材料為自己辯護。
4.適用的法律不同。民事訴訟主要適用民法典(2021 1 1實施)和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主要運用刑法和刑事訴訟法。
二、相關法律知識
(1)關於調解
1,在民事訴訟中:
(1)調解是壹個基本原則。在自願、合法的基礎上,只要案件性質適合調解,人民法院都可以進行調解;
(2)離婚案件,人民法院必須先行調解。
2.在刑事訴訟中:
(1)附帶民事訴訟可以進行調解;
(2)對於刑事訴訟法第170條前兩款規定的自訴案件,可以進行調解;
(3)刑事訴訟法第170條第3項規定的公訴案件和自訴案件,不適用調解。
(二)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
1,在民事訴訟中:
(1)重大涉外案件;
(2)在本地區有重大影響的案件;
(3)由中級人民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的案件,如專利糾紛案件。
2.在刑事訴訟中:
(1)危害國家安全案件;
(二)可能判處死刑、無期徒刑的普通刑事案件;
(3)外國人犯罪的刑事案件。
(3)確定屬地管轄權的原則
1,在民事訴訟中:
(1)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轄是壹般原則,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轄是例外;
(2)民事訴訟中有大量關於特殊地域管轄的規定。
2.在刑事訴訟中:
(1)以犯罪地法院管轄為主,被告人居住地法院管轄為輔;
(2)以最初受理案件地的法庭審判為主,以主要犯罪地的法庭審判為輔;
(3)刑事訴訟中也有壹些關於特別屬地管轄權的規定。
這就是關於刑事訴訟法和民事訴訟法的相同點和不同點。從本文中可以看出,刑事訴訟法與民事訴訟法的相似之處在於兩者都屬於程序法的範疇,都是為了保障實體法律關系的實現,但兩者在訴訟目的、訴訟主體、舉證責任等方面又有許多不同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