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自訴刑事案件可以委托律師嗎?
1.刑事自訴案件可以委托律師,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律師擔任其訴訟代理人。
2、接受委托前,應審查案件是否符合自訴案件的法定範圍和立案條件。
3.法律依據:《律師參與刑事訴訟規範》第壹百六十條律師可以接受自訴案件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的委托,擔任被告人的辯護律師。
二、刑事自訴與公訴的區別?
刑事自訴與公訴的區別在於:
1,定義不同。自訴是指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直接向司法機關提起訴訟,司法機關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公訴是指人民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為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要求法院通過審判認定犯罪事實,對罪犯進行處罰的訴訟活動。
2、訴訟主體不同。自訴是當事人自己提起的訴訟,公訴是檢察院主動提起的訴訟。
公訴是檢察院代表國家向法院提起的訴訟,要求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責任。
3.提起訴訟的條件不壹樣。當事人提起刑事自訴的,應當屬於自訴案件的範圍,有明確的被告人和具體的訴訟請求。
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條件包括: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
我們可以了解到,刑事自訴案件按照規定是可以委托律師的。
律師可以接受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擔任其訴訟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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