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刑事自訴案件中可以委托律師嗎
1、刑事自訴案件可以委托律師,律師可以接受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擔任其訴訟代理人。 2、接受委托前,應審查案件是否符合法定自訴案件範圍和立案條件。 3、法律依據:《律師參與刑事訴訟辦案規範》第壹百六十條 律師可以接受自訴案件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的委托擔任被告人的辯護律師。二、刑事自訴和公訴的區別是什麽
刑事自訴和公訴的區別在於: 1、定義不同。自訴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直接向司法機關提起訴訟,並由司法機關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公訴是指人民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為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要求法院通過審判確定犯罪事實、懲罰犯罪人的訴訟活動。 2、提起訴訟的主體不同。自訴是當事人自己提起的訴訟,公訴是檢察院依職權主動提起的訴訟。 公訴是由檢察院代表國家向法院起訴,要求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責任。 3、提起訴訟的條件不同。當事人提起刑事自訴的,應屬於自訴案件的範圍,有明確的被告和具體的訴訟請求等。 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條件包括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等。 我們可以了解到按照規定對於刑事自訴案件中是可以委托律師的, 律師可以接受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擔任其訴訟代理人,這點 希望大家明白。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內容,如果還有什麽不懂的,可以咨詢相關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