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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金德刑訊逼供案

楊金德因“抗議法院違法執行”而被重罰的情節,在當地頗有爭議;他的刑訊逼供方式更加離奇:被關進籠子,與狼共舞。

在逼供和體罰之後,我和那只德國牧羊犬關在了籠子裏。

根據10多名被告人的法庭陳述,他們被逮捕並送往南陽警犬基地。據這些被告稱,他們遭受的酷刑包括:毆打、跪下、澆辣椒水、針刺、坐在火箭上(將啤酒瓶放入肛門、飛腳)等。,這太可怕了。

還有另外兩個很有警犬基地特色的方法。壹種是把人關在特制的籠子裏,露出腦袋讓警犬舔臉,取名“鬼面洗”;另壹種是把人戴上腳鐐和手銬,和狗關在壹起。這叫“與狼共舞”。

“我怕被狗吃了,也沒人來收屍!”楊金德說,這樣的折磨和破壞讓他們大小便失禁,希望他們已經死了。

他們說在警犬基地被折磨夠了,逼出來警察要的口供才被送進看守所。

對於這些被告人的證言,公訴人僅提供了壹份南陽市公安局刑警支隊壹大隊出具的《情況說明》,稱該隊“在逮捕、審判等偵查過程中嚴格依法辦案,不存在刑訊逼供、誘供、刑訊逼供等情況。”

公訴人沒有出示辯方要求的庭審同步錄音錄像等證據。

記者日前前往南陽,實地探訪了這個警犬基地。位於白河東岸盆窯的壹片楊樹林裏,大門上掛著“南陽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有組織犯罪偵查大隊”的銘牌。

知情人帶領記者來到壹棟三層小樓進行檢查。壹樓的走廊都有鐵欄桿,房間都被厚厚的窗簾遮住,看不到裏面的情況。知情人說,審訊是在裏面進行的,特制的籠子就在其中。

給領導寫報告沒有結果。

“即使楊金德案壹審認定的事實全部屬實,甚至罪名上升到更高壹級,他也會在法庭上被判聚眾沖擊國家機關罪,所以他不是黑社會。”本月8日晚,楊金德二審辯護律師朱明勇在其微博中寫道。朱明勇告訴《新快報》記者,壹審時,楊金德被擡上了法庭。"由於折磨和疾病,他已經癱瘓了將近壹年。"。

楊金德每天給當地領導寫書面報告,要求及時對癥治療和傷情鑒定,但會見駐地檢察官無果。

臥龍區法院院長郭俏表示,執行程序完全合法,稱“刑事責任與法院無關”。唐河縣法院壹審主審法官牛李海拒絕對此案置評。目前,該案仍在二審中。

中國著名的刑事辯護律師、、傅敏榮、、楊,在談到案時,都表示:這種誣陷慘案的做法,多年來聞所未聞,手段令人發指。對於這類案件,不僅要辯護,還要控告和指責。

與狼共舞

有兩種方法很有警犬基地的特色。壹種是把人關在特制的籠子裏,露出腦袋讓警犬舔臉,取名“鬼面洗”;另壹種是用幾十公斤重的鐐銬把人銬起來,然後和狗關在壹起,叫“與狼共舞”。事態還在發展,希望廣大網友認真關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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