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 10 10月23日,姚佳欣在父母的陪同下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經進壹步審查,藥家鑫交代了其於10年6月20日晚將被害人張苗撞倒後殺害的犯罪事實。
2010 165438+10月23日晚,犯罪嫌疑人姚佳欣被長安警方刑事拘留。165438+10月25日,經長安檢察院批準,犯罪嫌疑人姚佳欣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依法逮捕。
2011年4月22日,Xi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姚佳欣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賠償被害人家屬經濟損失45498.5元。
2011年5月20日,陜西省高院二審駁回藥家鑫上訴,維持壹審判決。
2011年6月7日,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對藥家鑫執行死刑。2065 438+01 3月23日,Xi安某媒體刊登了對藥家鑫父母的專訪,向受害者家屬和公眾道歉。這是兒子遇害後,姚嘉欣父親首次公開面對媒體。此後,姚佳欣的父母壹直保持沈默。
2011年5月20日,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姚佳欣故意殺人壹案,並進行宣判。依法裁定駁回藥家鑫的上訴,維持原判。
2011 5月31日淩晨1,姚佳欣父親姚衛青以“姚佳欣父親姚衛青”的名義發微博稱“姚佳欣犯下了不可饒恕的罪行。我們對藥家鑫犯下的罪行,給受害者及其家屬造成的傷害感到憤怒和痛心。他還說,“2011年5月26日,我們在律師的陪同下,看望了張平選夫婦和張渺的孩子,給張平選留下了20萬現金,作為他們的撫恤金。"
姚說,這對夫婦向受害者及其家屬道歉,並向全國人民道歉。“並不是為我們的兒子開脫,而是為了消除壹些網友對我們的誤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