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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個女生被華碩誣告詐騙。

昨日,記者從華碩聯合律師團獲悉,黃靜的代理人和律師將於今日前往中消協投訴,希望中消協正式受理立案申請,並正式致函華碩和英特爾,調查華碩筆記本電腦使用工程樣品CPU的情況,並做出結論。華碩維權聯合律師團律師表示,黃靜將獲得國家賠償後,華碩壹直沒有表態。中消協作為官方消費者權益保護機構,有權要求華碩接受調查。

律師表示,向中消協投訴是黃晶為華碩筆記本冒用工程樣品CPU維權的行動。黃靜本人起訴華碩,以維護自己的名譽,並要求賠償。據悉,黃靖國家賠償金額也有望於近期公布。律師告訴記者,了解黃靜要求華碩賠償壹元錢計劃的人大多不支持,認為處罰力度不大,不利於消費者日後維權。所以起訴華碩時需要的賠償方案,還需要律師和黃靜進壹步討論。

●“勒索華碩案”

消費者黃靜於2006年2月9日購買了壹臺華碩筆記本電腦,使用過程中出現多次異常現象。黃靜委托經紀人多次與華碩交涉,經紀人周成宇提出華碩賠償500萬美元。華碩舉報敲詐。2006年3月7日,當事人黃靜、周成宇被刑事拘留、逮捕。

黃靜在看守所被羈押10個月後,2007年10月9日,海澱區人民檢察院以證據不足為由,決定對黃靜不起訴。黃靜準備進壹步起訴華碩。65438年10月29日,英特爾公司總裁兼首席執行官歐德寧在北京大學演講時,周成宇上臺抗議。

黃靜:洗清冤屈。

我必須活著離開這裏。

“勒索華碩案”女主角第壹次吐露心聲。

因為壹臺筆記本電腦,黃靜因涉嫌向華碩勒索500萬美元,在看守所度過了10個月。後來被檢察院認定罪名不成立。黃靜當初為什麽要索賠500萬美元?看守所的生活是怎樣的?黃靜的真實想法,被母親保護,與世隔絕,壹直不為人知。幾經波折,昨天,黃靜說起這件事時回憶起了那段痛苦的往事。

在看守所:為了洗清錯誤放棄自殺的念頭。

我在那裏很無助。晚上睡不著,壹閉眼就想起以前的事。每天都過得很慢。我當時很絕望,想過自殺。但後來我放棄了。我這麽做是為了我媽媽。

記者(以下簡稱“記者”):為什麽索賠500萬美元?這個量真的會讓人覺得是獅子口。

黃靜(以下簡稱“黃”):他們是世界500強企業,年營業額非常可觀。我們會按照他們年營業額的0.05%進行懲罰性賠償,賠償金將用於成立反欺詐基金會。

記者:華碩報警了。妳害怕嗎?

黃:不盡然。害怕是肯定的,但結果對我來說太意外了。警察說我們勒索他們(華碩)。從那以後,我再也沒有離開過看守所。

記者:妳後悔提出索賠嗎?

黃:是的,我在看守所的時候也在想這個問題。如果我沒有要求賠償,我的生活將會不同。現在我深深明白了什麽叫迷茫。有時候真的很開心被騙。

記者:看守所裏的人怎麽看妳?

黃:我是被嚴格控制的。大家都把我當重罪犯,有的甚至勸我坦白。

記者:妳在看守所的日子是怎麽過的?

黃:那裏很無奈。晚上睡不著,壹閉眼就想起以前的事。每天都過得很慢。我當時很絕望,想過自殺。但後來我放棄了。我這麽做是為了我媽媽。那時,我非常想念我的家人。在看守所的10個月裏,我從未見過母親。更重要的是,我必須活著出去,以便有壹天糾正我的錯誤。

自由:壹輩子走不出陰影。

我現在壹直在努力調整自己去面對現實。我很少出去,通常呆在家裏。我還是止不住想起在看守所度過的日子。我經常會頭疼,壹想起來就異常煩躁。正因為如此,我肯定永遠走不出陰影了。

記者:當妳得知自己是無辜的,可以回家的時候,妳壹定很開心吧?

黃:我覺得說不出的,開心不起來。不知道為什麽。我看到我媽的時候什麽都沒說。她只是叫我的小名,我就抱著她哭了。我媽很理解我,後來也很少提起,也沒怎麽安慰我。

記者:她壹定是怕妳再受到傷害。

黃:我媽媽很擔心我,所以她從來不同意見記者,因為我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緒。我現在壹直在努力調整自己去面對現實。我很少出去,通常呆在家裏。我還是止不住想起在看守所度過的日子。我經常會頭疼,壹想起來就異常煩躁。正因為如此,我肯定永遠走不出陰影了。

記者:妳回家後做什麽?

黃:壹般在家看書,很少上網,跟以前的朋友聯系不上。因為我試圖聯系壹個以前最好的同學,但是聊天過程中明顯感覺到壹種奇怪的感覺。我不能忍受別人對我的看法。他們都把我當成罪犯。

記者:妳以後打算做什麽?工作還是學習?

黃:我不知道。現在我只想讓他們道歉。

起訴華碩:確保對方道歉。

我非常害怕再和華碩打壹架。這次後果可能更嚴重,但我不希望第二個我出現。獲得國家賠償鼓勵我起訴,我媽和律師也給了我支持。

記者:造成麻煩的電腦還在嗎?

黃:我怕出事,把它放在銀行保險櫃裏。回來後就沒見過了。我媽媽留著它。

記者:妳對“華碩”這個詞敏感嗎?

黃:妳能不提他們嗎?這是我和我媽現在最不想看到聽到的話。我們看到廣告都會躲起來。

記者:剛剛拿到國家賠償確認函,妳高興嗎?

黃:國家賠償的意義大於實質。我付多少錢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能平息我的不滿。

記者:妳是無辜的,還有國家賠償。為什麽要起訴華碩要求道歉?

黃:我對他們(華碩)很失望。國家已經承認了錯誤,而他們根本沒有回應。我壹定要堅持下去,讓大家知道真相,讓他們道歉。其實我很害怕再和華碩打壹架。這次後果可能更嚴重,但我不希望第二個我出現。獲得國家賠償鼓勵我起訴,我媽和律師也給了我支持。

記者:如果得到道歉,妳還會有其他的願望嗎?是否會要求華碩提供資金成立反欺詐基金會?

黃:我還沒決定。我在考慮要壹元賠償還是繼續找他們成立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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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黃靖給華碩董事長施崇棠的信> & gt

黃晶華碩“胳膊大腿案”全過程

持續更新:

1.2006年2月9日上午,黃靜在華碩的代理商北京任新葉巍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購買了壹臺華碩V6800V筆記本電腦,當天下午就出現了故障。任新公司的銷售代表高洪巖將電腦送到華碩北京服務中心進行測試。

2.2006年2月10日上午,黃靜接到華碩電話後,前往華碩北京產品服務中心取機。華碩工程師表示,電腦沒有硬件故障,但通過重裝軟件解決了問題。

3.2006年2月10日下午,由於電腦故障再次出現,黃靜再次前往華碩北京產品服務中心。在對機器進行了三個小時的“測試”後,華碩工程師再次告訴黃靜,沒有硬件故障,重裝系統軟件沒有問題。華碩北京產品服務中心向黃靜出具華碩皇家俱樂部服務記錄單。故障現象描述:“無供電,只檢測到壹個報告”,維修描述:“復位,重做系統,早上2.0GCPU升級到2.13GCPU”。維修工程師:林。華碩工程師解釋,更換CPU的原因是因為客戶等待時間超過2小時,公司免費升級CPU作為補償;

4.2006年2月11日,黃靜發現電腦故障仍未解決。因為不確定華碩周六是否上班,他請朋友周成宇幫忙解決電腦問題。周成宇發現,該電腦搭載了英特爾明確規定不能用於終端用戶產品的工程樣品處理器。而英特爾在兩個月前剛剛平息了壹場因合作夥伴非法使用這款工程樣片處理器而引發的“英特爾CPU造假風波”;

5.2006年2月13日,黃靜委托北京市長基律師事務所律師舒眉、周成宇作為代理人,處理華碩公司在售後服務過程中違規使用不合格產品所產生的糾紛;

6.2006年2月14日,黃靜在律師、代理人周成宇的陪同下,帶著攝像機到華碩北京產品服務中心,錄制並向華碩工程師詢問更換電腦CPU事宜,華碩工程師林承認CPU由華碩更換,可由華碩保修。

7.2006年2月14日下午,在代理商周成宇的陪同下,黃靜前往華碩北京分公司,見到了華碩中國事業群品牌總監鄭偉。鄭偉承認華碩在黃晶非法使用工程樣品處理器更換電腦零件。

8.2006年2月6日至5月6日上午,華碩公司中國事業群總經理徐友佳、鄭偉等華碩員工采訪了黃靜及其代理人。徐友佳承認了黃晶非法使用工程樣品處理器更換電腦零件的事實,但將責任推卸給工程師,聲稱更換的工程樣品處理器是代理新人公司提供的。徐友佳提出,華碩對此事的解決方案是查明真相後,為黃晶換回原官方版CPU組件,其他要求華碩不負責。對於徐友佳不負責任的說法,黃靜的代理人周成宇提出要求華碩按照其年營業額的0.05%進行懲罰性賠償,金額為500萬美元;徐友佳要求檢查黃靜的電腦,並在檢查後24小時內給予答復。雙方同意在北京公證處進行檢驗;

9.2006年2月16日上午,華碩公司的兩名代表在北京公證處對黃靜的電腦進行了反復檢測和檢查,確認確實是被更換的工程樣品處理器。

10和2006年2月17日下午,在徐友家承諾的24小時處理時間到期後,黃靜及其代理人周成宇前往英特爾(中國)有限公司,由該公司公關經理王洪華負責接待。在提供了所有證據後,英特爾要求不要泄露消息,並承諾督促華碩盡快解決;

2006年2月65438+8日下午11,華碩接到英特爾通知後主動聯系黃靜,要求繼續和解談判。黃靜的經紀人周成宇仍提出和解方案,要求懲罰性罰款500萬美元,並表示涉案賠償由華碩出資,華碩設法成立中國反消費欺詐基金會的提議不是為了任何人的個人利益。華碩法律顧問邱推翻了華碩更換CPU的事實,稱即使華碩沒有問題,公司也願意向消費者黃靜支付高於法律範圍的賠償。在這次談判中,鄭偉和邱提出需要十天時間進行調查,調查清楚後才能處理;

12,2006年2月28日,華碩提出的十天調查時間到期,華碩未回復,鄭偉電話無人接聽。黃靜及其代理人再次前往英特爾,采訪公關部經理王洪華,並告知英特爾,壹周後將向海澱區人民法院提起對華碩和英特爾的民事訴訟。在此之前,黃靜的經紀人曾多次向英特爾中國區高層和法務負責人反映此事。英特爾表示會給華碩更多時間,但時間無法確定。

2006年3月65438+3日和3月1日,在英特爾公司的催促下,被害人黃靜、代理律師、代理人周成宇再次來到華碩公司,華碩公司鄭偉、邱、公關部參加談判。在此次談判中,華碩的邱徹底推翻了華碩其他代表此前承認的所有關鍵事實,並利用自己的法律知識表示,電腦的所有權不應該屬於黃靜,黃靜沒有資格向華碩主張權利。邱甚至說,黃靜及其代理人受他人指使,威脅要“讓公安機關介入調查”。最終華碩並沒有具體說明解決的方式和時間,之前的兩個時間協議被證明只是謊言。面對華碩如此蠻橫的代表,受害者黃靜氣得淚流滿面。黃靜的代理律師舒眉和代理人周成宇正式向華碩宣布終止和解談判,並準備於2008年3月8日提起訴訟。

14,2006年3月,據辦案民警介紹,華碩公司的鄭偉最初報警:“因維修過程中被消費者發現不合格產品,消費者索賠500萬美元。華碩公司認為這是工程師個人行為造成的,華碩公司不應該承擔這麽大的責任,消費者索賠金額過大。”辦案民警要求警方刑事立案。辦案民警認為,華碩欺騙消費者在先,國家法律沒有。所以不能作為刑事案件立案。

15.第壹次舉報未果後,在專業消費維權律師的幫助下,華碩刪除了黃晶出問題電腦的所有維修更換記錄。鄭偉在律師的陪同下再次前往警方報案:“周成宇、龍思思(黃靜)等人以華碩公司在維修過程中使用beta版CPU為由,向華碩電腦勒索500萬美元。我公司從未維修過電腦,也從未更換過電腦中的任何部件”並且還向警方提供了黃靜、周成宇自行更換CPU的證據。最後,該案被警方作為刑事案件立案偵查;

16 2006年3月5日,華碩鄭偉給黃靜打電話,試探黃靜是否準備起訴。黃靜告訴鄭偉,他壹定會起訴,配合訴訟會給新聞媒體提供壹些新聞線索,希望獲得輿論的關註。合法維權者黃靜再次向鄭偉解釋,他想投資500萬美元成立反欺詐基金會,只是希望華碩能善待消費者,不為個人利益;

17,2006年3月6日,鄭偉壹天之內給黃靜打了14次電話,要求黃靜暫時不要向新聞媒體發布消息。並提出3月7日上午華碩臺灣省總部負責人會來北京解決這個問題。鄭偉讓黃靜第二天壹個人去華碩,把故障電腦帶來“壹勞永逸地解決”;

2006年3月7日上午,在經紀人周成宇的陪同下,黃靜去了華碩。鄭偉直接給黃靜看了華碩董事會授權處理此事的委托書,說不用再談什麽了。黃靜及其代理人周成宇在準備離開時被警方抓獲,並因涉嫌敲詐勒索罪被拘留,後被送往北京市海澱區看守所。

19、2006年4月10,有媒體報道此事時,華碩發布第壹份聲明稱:“近日,周成宇、龍思思以華碩維修時使用了壹款beta版CPU為由,向華碩電腦勒索500萬美元。嚴重侵犯了我公司的合法權益,也對我公司的正常業務造成了很大影響。”第二天,華碩發布第二份聲明稱:“我公司被犯罪嫌疑人勒索500萬美元。鑒於此事件已進入司法程序,我司全體員工未接受任何媒體采訪。公司保留對媒體的任何虛假報道進行法律追索的權利。請不要引用不實報道。”簽名都是華碩中國事業群;

20.2006年4月14日,黃靜因涉嫌敲詐勒索罪被海澱區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

21,2006年65438+2月26日,海澱區人民檢察院以證據不足為由,準予黃靜取保候審;

22.2007年6月9日,165438+海澱區人民檢察院以證據不足為由,決定對黃靜不起訴;

23.2008年6月5日,北京方毅律師事務所張平律師代理黃靜,向海澱區人民檢察院申請刑事案件錯案國家賠償;

24.2008年6月16日,北京市海澱檢察院向黃靜發出《刑事賠償申請審查通知書》;

25.2008年6月18日,張平律師、北京市律師事務所付律師、北京市大成律師事務所張蘭律師組成華碩維權聯合律師團,接受被害人黃靜的委托,辦理與華碩、英特爾的相關法律事宜。

26.2008年7月8日,華碩維權聯合律師團向英特爾(中國)有限公司發出律師函,但英特爾並未以任何積極的態度回應。英特爾法規部門主管表示,英特爾對此沒有法律義務;

27.2008年8月4日,華碩維權聯合律師團以個人名義向華碩和鄭偉發出律師函,華碩沒有回復。律師團主動聯系鄭偉,鄭偉表示華碩對此事的處理沒有錯,不怕打官司。如果妳願意起訴,那就起訴吧。

28.2008年9月19日,華碩維權聯合律師團向華碩公司董事長施崇棠先生發出了壹封信,詳細說明了消費者黃靜因華碩公司欺詐而被華碩誣告陷害的情況,並依法維權。但到目前為止,華碩仍然沒有任何回應。

29.2008年10月27日,65438,華碩發言人回應稱,媒體報道的女大學生龍思思並非女大學生,而是北大某單位員工。自從買了壹臺華碩電腦和華碩打交道後,她就壹直用“龍思思”這個筆名。她的真名叫黃靜。該案另壹人黃靜的經紀人周成宇是“大陸互聯網裹屍案”第壹人。2005年5月,時任中國筆記本頻道總監的周成宇。通訊器,突然消失了。有消息稱,他還欠筆記本頻道員工兩三個月工資,共計約20萬元,造成投資人損失約30萬元。華碩發言人表示,此案並非普通用戶索賠,因此當時向公安機關報案,隨後案件進入司法程序。

30.2008年10月27日,65438,黃靜起訴華碩後,律師團透露,黃靜本人更希望通過訴訟得到壹個名譽的澄清,而不是高額的賠償。

31,2008 11.3,黃靜的代理人和律師今天將去中消協投訴,希望中消協正式受理立案申請。

來源:華碩維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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