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政審不合格:
1,對我有重大影響的直系血親或者旁系血親在境外從事危害我國國家安全活動,我無法與他們劃清界限的;
2、直系血親或旁系血親中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已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政審第三代是指以申請人三代以內的親屬為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叔叔阿姨、舅舅舅媽、舅舅舅媽。壹般審查兩代以內的近親屬(目前政審壹般不需要三代,即不需要祖父母,兩代以內的近親屬具體包括父母、兄弟姐妹、配偶等。).如果妳申請的是特殊崗位,比如警察、監獄,妳需要證明妳的近親屬三代以內沒有犯罪記錄。
希望以上內容能幫到妳。如有疑問,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二十六條
下列人員不得被聘為公務員:
(壹)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被開除中國* * *黨籍的;
(三)被開除公職的;
(四)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五)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文章
法律明文規定是犯罪行為的,依法定罪處罰;法律沒有明確規定是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罰。
第壹百條
依法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應當如實向有關單位申報其在參軍或者就業時受過刑事處罰,不得隱瞞。
犯罪時不滿18歲被判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人,免除前款規定的報告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