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幾年前貴州有個學生打架,後來被拖出學校打,後來壹死壹傷。然而,幸存的陳某被判犯有故意傷害罪,並被判處8年監禁。
陳某的母親認為她的兒子是在為自己辯護,她還抱怨說她想給孩子壹個公正。這位母親回答說,其實她沒有說兒子的事,也不想多說,因為怕別人誤會她在護犢,所以要等結果出來,壹切都好。
當時發生這件事的時候,陳某才14歲,剛上三年級,暫時住在二叔家。他的學習成績壹直很好,經常考進班裏的前十名,和同學相處的也很好。
當時母親送她來這個學校的時候,聽說這個學校的教學質量很好,也沒聽說過欺淩,但事發後才知道,有些同學經常打架,互不認識。
案發時間是下午五點多。陳某打電話說陳某出事了。當時父母聽到後都楞住了,因為他很了解自己的孩子,孩子也很聽話,肯定是打不起來的。
記者問,聽說他在管教所呆了六年,還能上大學,拿畢業證。妳會受到案件的影響,所以我沒有多問他。
當時,陳某於8月25日獲得假釋。當時,有記者問陳某的母親,他當時是什麽身份。
母親回答:當時有親朋好友親自來接我。因為知道孩子要出獄了,所以想去見見孩子。孩子出來的時候,我很有禮貌,就和媽媽說了再見。我當時很感動,忍不住哭了。反正只要孩子能回到自己身邊,每天都能看到,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事了。
當時,陳某回家後做的第壹件事就是去廟裏磕頭拜佛,意思是回來。
其實這段時間陳某的媽媽和孩子交流不多,每天就是做飯和上班,然後,監獄裏太潮濕了,所以濕毒,長了很多痘痘,每天給他吃藥,洗澡。
出獄後,他沒有去任何地方玩,因為他的父母每天都出去工作,所以他壹個人在家吃飯,自己做飯,因為他的性格比較獨立。
陳某的性格變得不像以前那樣開朗了。每天,他在家看書,彈吉他,打籃球。孩子說他想回去重新學習,但是這個事情不太可能,因為看到這個案子,告訴他的律師是很困難的,但是無論如何,我們壹定要克服困難,堅持自己的態度。
當時最後虧的時候,我虧了654.38+0.5萬多,我這裏的錢也全虧了。因為陳某在獄中表現很好,我獲得了兩次減刑的機會。第壹次減刑到六個月,第二次減刑到八個月,第三次假釋。現在我們三個幸福地生活在壹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