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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松鐵路的工程問題

壹個總投資23億的重要鐵路項目,竟被層層轉包、違規分包給壹家“冒牌”公司和幾個“完全不懂建橋”的包工頭;本應澆築混凝土的橋墩,竟在工程監理的眼皮底下,被偷工減料投入大量石塊,形成巨大的安全隱患。

相關人員調查東北的壹項鐵路工程發現,工程中潛藏的漏洞與問題令人觸目驚心。壹條連施工者都直言“通車後我可不敢坐”的鐵路線,究竟在哪些環節出了問題,又在滋生出怎樣的灰色鏈條? 層層分包施工隊負責人竟是廚子

曾經做過廚師、開過飯店、修過路的農民工呂天博對建橋壹竅不通,然而,2010年7月,呂天博卻簽訂了壹份“施工合同”,帶著幾十名農民工開始修建壹項重要鐵路工程的壹座特大橋。

呂天博參與修建的鐵路名為“靖宇至松江河線工程”,位於吉林省白山市的靖宇縣和撫松縣境內,線路全長74.1公裏,總投資23.11億元,由鐵道部批準建設,項目業主單位為沈陽鐵路局。

2009年6月,沈陽鐵路局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中國中鐵九局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鐵九局)中標。

中鐵九局中標後將這壹工程分割為多個標段,分包給江西、湖南、河南、福建的多家建設公司,而其中的江西昌廈建設工程集團公司(以下簡稱江西昌廈)又將工程分包給幾個並無資質的農民工隊伍。

呂天博說,江西昌廈承包的工程內容包括頭道松花江2號特大橋、3號特大橋與勝利村隧道等。呂天博自己負責2號特大橋的施工,而3號橋及隧道工程的施工負責人和他壹樣,都是沒有建橋經驗的農民工,簽訂施工合同前,沒人對他們進行過任何的資質審查。

蹊蹺合同簽訂者“查無此人”

更蹊蹺的是,在調查此事時,又得到壹個匪夷所思的消息:負責承包項目的江西昌廈在已經施工了近兩年之後突然於2011年9月發表聲明,稱該公司從未與中鐵九局簽訂過靖宇至松江河的新建鐵路項目的合同,並稱被犯罪分子偽造該公司印章承接該項工程。

為證明此事,江西昌廈壹名姓黃的法律顧問出示了由南昌市公安司法鑒定中心出具的幾份公司印章鑒定文書,黃律師稱,與中鐵九局和施工隊簽合同的並非江西昌廈的工作人員,而是壹夥詐騙分子。

於是,壹條投資數十億的鐵路工程,竟出現了被“騙子”承包、“廚子”施工的荒唐局面。

偷工減料橋墩竟用石塊填

更為嚴重的是,在幾座特大橋的修建過程中,還普遍存在偷工減料問題,由此帶來的質量與安全隱患難以預測。

據呂天博、鄭偉等施工人員反映,幾座特大橋在修建過程中,原本應全部由混凝土澆築的橋墩基座,都被填放了大量碎石、砂石等混合物,給橋墩留下極大的安全隱患,而項目經理部卻照樣簽字驗收。

通過多方取證和現場調查,找到了3號特大橋12、13號橋墩被投放石塊的多份相關證據。

在頭道松花江3號特大橋施工現場,問及壹位住在工地附近的李瑞林老人向橋墩內扔石塊的事時,他十分肯定:“是有這事!在這幹活的村裏人都知道。”

李瑞林說,施工人員都是從對面山上的采石場買石頭,有時白天監理在不敢填,工人就連夜將石頭填入基座中。“12號墩(基座)是2011年6月下旬時施工的。施工那天下午,挖好的墩坑邊上本來有壹堆石頭,第二天早晨就沒了,妳說石頭去哪了呢?”

壹個名叫大偉的施工人員也承認,2011年年6月份,他曾親自向12號橋墩內扔過石塊:“壹個姓高的雇我們幹的,從山上采石場買了5000塊錢的石頭,雇了兩輛翻鬥車,從下午兩點開始,幹到半夜,石頭都用翻鬥車填坑裏去了。”

又從幾段偷拍的工地施工視頻中看到,有多臺鏟車正將大量碎石和渣土向基座內傾倒,而施工現場開著黃色的燈,明顯可看出視頻拍攝時間是在夜裏。

3號橋的另壹名施工人員柴芳則在電話中回憶當時的情況:“5、13、8、9、11號墩,都用翻鬥車往裏填石頭,哪個都得壹二百方的樣子,石塊不夠用時,連廢渣都往裏推。”她還說:“13號墩就在江心,妳要往下鉆,不到兩米就都是石頭……”

施工者稱“這趟火車不敢坐”

後搜集到了2號、3號橋的設計圖紙,按照圖紙,所有橋墩基座必須全部由混凝土澆築。

那麽,在混凝土中摻雜石塊,會有怎樣的質量問題?記者就此采訪了中國鐵路規劃設計院橋梁設計研究所的壹名趙姓研究員。

他表示,這種偷工減料的行為會帶來巨大隱患。“基座就好比是鞋,混凝土澆築的橋墩是腳,鞋裏如果有大量碎石子,能站得穩嗎?”他介紹稱,在橋墩底部投放石料會使橋墩底部出現斜坡或嚴重的受力不均。壹旦鐵路建成,長期遭受到各種力作用,就可能出現橋墩傾斜甚至斷裂的後果。

對於這樣的工程質量,壹名叫麗明的施工人員更是直言:“他們扔石頭,我說千萬別這麽整。將來這趟火車通了,我可不敢坐。” 資質審查:“領導介紹的,怎麽審查”

帶著對違規分包和工程質量問題的種種疑問,相關先後兩次來到工程承包單位中鐵九局和業主單位沈陽鐵路局。

按照合同法和建築法的相關規定,承包人不得將工程轉包給第三人或將工程肢解後以分包名義分別轉包給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承包人自行完成。然而,中鐵九局恰恰違反了這三條規定。

在違規分包中,最令人不解的便是為何會出現“騙子承包、廚子施工”的荒誕場面。

對此,相關人員先是從中鐵九局2011年1月26日的壹份文件中看到這樣的說法:“由於中鐵九局宇松項目部在勞務分包資質審查時把關不嚴,導致江西昌廈建築工程集團公司在無隧道施工資質的情況下,承攬了隧道施工任務。”

而項目部的壹名負責人聶喜峰稱:“負責資質審查的是公司的成本管理部,審查時只是直接看的原件,上面都蓋了公章,並沒有用別的方法進行審查,證件全了就行了。”

而中鐵九局三公司的壹名王姓負責人則不經意透露了事情真相:“江西昌廈是沈陽鐵路局的壹個高層領導介紹進來的,妳說我們怎麽審查?”

工程分包:簽的是“包工包料”合同

對於分包問題,聶喜峰先是稱,他們與江西昌廈簽訂的合同並非包工包料的分包合同,而是“勞務分包合同”。

而據調查,中鐵九局與江西昌廈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專業分包合同》明確顯示是包工包料。而且,如果只是包勞務,施工隊就沒必要偷工減料來獲取利益。聶總最終承認,九局沒有偷工減料,但的確存在工程分包的問題。

工程質量:處罰文件承認偷工減料

隨後,相關人員出示多份證據指出工程質量的問題,聶喜峰先是表示自己並不清楚此事。

相關人員隨即拿出壹份項目部在2010年7月印發的《處罰決定》。

文件稱,“江西昌廈公司,由妳公司負責施工的頭道松花江3號特大橋工程,在灌註C35混凝土時野蠻施工,擅自用吊車掛吊鬥向澆築的混凝土中添加石塊,嚴重影響基礎混凝土強度……情節惡劣,後果嚴重”,並在最後作出處罰壹萬元的決定。

對此聶總又表示,當時是現場監控發現存在問題,公司讓他們清理,並下發了文件。

然而,調查發現,項目部並未就此進行徹底調查,這樣的行為也並未停止。 中鐵九局成立專門調查組

在向沈陽鐵路局和中鐵九局相關負責人詳細反映了宇松工程的問題後,引起其重視。

中鐵九局副局長趙鐵軍向記者表示,中鐵九局已就此成立專門調查組,將對相關橋墩進行鉆芯取樣,絕不容許存在工程質量問題。對於這壹事件暴露出的管理缺失,則應充分總結教訓,避免再次出現此類問題。

沈陽鐵路局副局長王凡也表示,已成立專門調查組梳理問題、實地檢測,並將按照規定對暴露出的質量和分包問題進行嚴肅處理。

明知偷工減料項目經理不及時制止鉆芯取樣發現石塊卻 “保密”,就在松花江3號特大橋12號橋墩內被投放石塊之前,該線路的項目經理高奎成已經掌握了相關情況,遺憾的是高經理卻沒有在第壹時間返回現場制止這壹偷工減料行為的發生。

目前,該條鐵路線路已經被全線叫停,壹個由多部門組成的調查組也已經進駐工地開展全線路的質量大檢查。

但就在同時,多位居住在工地附近的目擊證人和舉報人反映,從來就沒有調查組的人找過他們了解情況,更沒有人讓他們指認過投放石塊的現場和位置。

現場不制止

2011年6月20日上午,相關調查人員第壹次趕到沈陽中鐵九局集團,恰巧該集團負責宇松項目的項目部經理高奎成也在集團匯報工作。

在與中鐵九局溝通情況時,呂天博反映松花江3號橋的施工負責人張維蘭正在向12號橋墩邊運輸石塊,並且有消息稱當天夜裏將向橋墩內投放石塊。

2011年6月20日中午,相關人員正式將該情況通報給了項目部的高奎成經理,並且希望他立即趕回400公裏以外的工地現場,制止該情況的發生。

遺憾的是,高奎成經理並沒有馬上返回,而是在相關人員所住的賓館房間內呆了壹下午的時間,反復做工作希望不要報道此事。直到當天下午5點左右,高奎成強行扔到房間裏兩萬元現金後才匆忙離開。

而據直接向橋墩內投放石塊的工人大偉回憶:“第二天早上(6月21日),項目部的高總到達現場,問張維蘭是否向橋墩內投放了石塊。張承認投放了,但是隨後事情就不了了之了。”也就是在高奎成趕到工地之前的幾個小時裏,數百立方米的石塊被投放進了3號特大橋的12號橋墩,用來充抵混凝土數量,以減少成本的支出。

鉆芯取樣

發現石塊須“保密”

2011年10月9日,相關人員再次趕到位於吉林省撫松縣的宇松鐵路工地,被舉報有石塊投入的3號特大橋的工地就在松花江的河道內,看到,由於前段時間江水暴漲,工地上原本用混凝土修建的臨時跨江橋梁已經被江水徹底沖毀。

3號特大橋的13個橋墩已經全部停止施工,沈陽鐵路局的技術人員正在壹些橋墩邊向下鉆眼,以便從橋墩內部取出樣品進行檢驗。

居住在距離現場不足200米的李瑞林老人和舉報人呂天博、鄭偉等人都在現場表示:“到現在為止,沒有任何調查組的人找過我們核實情況。”

工地附近找到了壹處采石場的工人介紹,他們曾經向鐵路工地出售過大量的石塊,用來投放到橋墩內。

“我們看到有人來調查橋墩了,但就是沒人找過我們作證。”壹名工人說,“我們這麽多的人證物證在這裏擺著,他們什麽情況也不調查,還查個什麽呀!”

按照沈陽鐵路局工程處負責該項工程檢測工作的壹名副處長給出的時間表,對於現場橋墩鉆芯取樣的檢測報告應該在10月17日前完成。該報告將包括現場所有檢測過橋墩的鉆芯位置、深度、直徑等基本信息,同時還將完整地報告在橋墩內是否有石塊、渣土等物質。

2011年10月18日,當致電沈陽鐵路局工程處,得到的卻是檢測報告依舊沒有完成的答復。

可就在同壹時間,報料的農民工卻說了這樣壹個情況:“我們前幾天在項目部的院子裏見到了所有鉆芯取出的樣品,在多個樣品中都看到了石塊,有的石塊層的深度超過30厘米。”

同時相關人員還從負責檢測工作的調查組內部獲悉,就在鉆芯取樣的第三天,檢測人員就已經在從橋墩內部取出的樣品裏發現了石塊,但調查組的負責人要求所有參與檢測的人員壹定要嚴格對外保密,並要求“絕對不能透露出去半點消息”。

節外生枝

施工人員再爆“石塊橋墩”

事後又有報料人提供了壹個新的情況:同樣是外包出去的另外壹個施工隊伍承建的松花江1號特大橋也曾經在橋墩內投放過大量的石塊。

報料者稱,該橋的施工隊伍是中鐵九局三公司王姓總經理的壹個朋友,由於與王姓總經理關系很好,所以在施工中處處受到關照,以至於在其他農民工隊伍不能拿到工資時,承建1號橋的隊伍居然能從工程項目部多領走數百萬的工程款。

根據這名報料者介紹,1號特大橋同樣在多個橋墩內投放了大量的石塊,石塊的來源也是工地附近的壹個大型采石場。

“都是用翻鬥車拉到工地上的。”壹名向1號橋拉石塊的司機透露,“我也往3號橋拉過,但是我拉到1號橋工地上的石塊絲毫不比拉到3號橋的少。如果需要作證,我願意站出來說!”

沈陽鐵路局和中鐵九局的調查組獲悉情況後,工作人員表示也將對1號橋展開調查。

與此同時,中鐵九局三公司的王姓總經理也承認了承建1號橋的是他的朋友,並且具體地承認了該橋的承包人曾經與他是師徒關系。關於該施工隊伍多領了工程款的情況,王姓總經理沒有絲毫否認。 工程涉嫌多宗犯罪

中國法學會刑法專業委員會會員張平在了解了這條鐵路線路在施工中出現的問題後指出,該條鐵路不管是施工者還是組織管理者都涉嫌多宗犯罪。

張平說,首先,中鐵九局三公司居然讓壹夥騙子可以憑借偽造的公章和文件就能承包工程,並且還在工地上幹了接近兩年的時間。

這種行為很明顯涉嫌我國刑法中所規定的玩忽職守罪,並且後果相當嚴重,依法應該追究該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相關人員的刑事責任。

張律師還指出,那些能夠通過偷工減料獲得利益的施工者同樣涉嫌犯罪。張平介紹,我國刑法中還規定了偷工減料給工程造成嚴重質量問題的犯罪,罪名叫重大工程質量事故罪。

張平介紹,去年發生在北京的明月灣豆腐渣工程就屬於這種情況,最終提供劣質混凝土的老板被以重大工程質量事故罪追究了刑事責任。

最後張平表示:“從現有的情況來看,那夥騙子是通過沈陽鐵路局的壹名領導介紹才得以進入到該工程內的,那麽那名領導是否通過引薦騙子承包工程而獲利呢?那名領導是否也應該承擔相應的黨紀或是法紀的責任呢?這還是需要引起有關部門高度重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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