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免費咨詢法律問題的機構有各級法律援助中心、地方律師協會、律師事務所等。其中律師協會、律師事務所主要以收費為主,免費服務為輔,加上從業人員的素質等各方面的因素,不壹定能詳細解答法律問題。
壹、法律援助中心咨詢熱線
可以撥打法律援助中心咨詢熱線:12348,電話咨詢相對來說會方便壹些,但相對來說會比較泛;也有網友反饋這個熱線會經常打不進去,可能沒有辦法及時解決我們的法律問題;
二、司法(廳)局實地咨詢
各地司法(廳)局設立的法律援助中心:壹些地區工會、婦聯、律師協會等組織設有法律服務或援助機構;有些地區村(居)委會村居法律顧問等。
壹般當地的司法局裏面都有法律援助中心,通常都是在壹樓大廳
裏面有值班律師助理可以解答妳的問題。但是也壹般會排隊比較嚴重,經常需要排半天到壹整天,效率相對會比較低,所以不是很推薦線下咨詢;
三、法律咨詢APP,聯系相關行業的律師咨詢
法律咨詢類APP的話會比較方便,不用線下來回奔波。
資料拓展:它在規定的專業活動範圍內,接受中外當事人的委托,提供各種法律服務;負責具體分配和指導所屬律師的業務工作;根據需要,經司法部批準,可設立專業性的律師事務所,有條件的律師事務所可按專業分工的原則在內部設置若幹業務組。律師事務所原則上設在縣、市、市轄區,各律師事務所之間沒有隸屬關系。
有合夥制律師事務所,也有律師個人開辦的個人所,律師合作開辦的合作制律師事務所。前者與法律顧問處的性質相同,只是名稱不同而已。後者是在改革開放中新出現的,實行自負盈虧,獨立核算。它們從事的法律服務內容沒有什麽區別。
合夥律師事務所可以采用普通合夥或者特殊的普通合夥形式設立。合夥律師事務所的合夥人按照合夥形式對該律師事務所的債務依法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
《法律援助條例》
第二條 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公民,可以依照本條例獲得法律咨詢、代理、刑事辯護等無償法律服務。
第十條 公民對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項,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壹)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
(二)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的;
(四)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五)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六)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前款規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項作出補充規定。公民可以就本條第壹款、第二款規定的事項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咨詢。
第十七條 公民申請代理、刑事辯護的法律援助應當提交下列證件、證明材料:
(壹)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證明,代理申請人還應當提交有代理權的證明;
(二)經濟困難的證明;
(三)與所申請法律援助事項有關的案件材料。申請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填寫申請表;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法律援助機構工作人員或者代為轉交申請的有關機構工作人員作書面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