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是在經濟活動中。
訂立合同已經成為壹種習慣。
通過簽訂合同詐騙錢財的案件也屢見不鮮。
妳知道如何應對“合同詐騙”嗎?
如何向公安機關報案?
今天我就帶大家了解壹下“合同詐騙”!
合同詐騙的概念及法律規定合同詐騙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合同的簽訂和履行過程中,捏造事實,隱瞞真相,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行為。或者合同壹方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或者故意告訴對方虛假信息,誘導對方作出錯誤的意思表示,從而與之簽訂或者履行合同。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合同詐騙罪,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壹,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壹)以虛構的單位或者他人的名義簽訂合同的;
(二)使用偽造、變造、無效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抵押的;
(三)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欺騙對方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沒有實際履行能力的;
(四)收到對方支付的貨款、預付款或擔保財產後;
(五)以其他手段騙取對方財物的。
合同詐騙與詐騙的區別:合同詐騙是發生在社會經濟活動中的犯罪,合同也是涉及經濟貿易活動的合同。比如普通的借款合同就不屬於合同詐騙的範疇。普通詐騙犯罪的管轄權屬於刑事偵查部門,而不屬於經濟犯罪偵查部門。辦案人員需要根據犯罪金額向派出所和分局刑警大隊報案。
去公安機關報案。
首先,我們必須弄清楚
合同詐騙犯罪的立案追訴標準
1立案追訴標準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的有關規定,凡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予追訴:
(1)個人騙取公私財物,數額在5000元至2萬元以上的;
(二)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名義實施詐騙,詐騙所得歸單位所有,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
情況、金額和後果的定義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辦理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犯罪案件座談會紀要》粵高發[2014] 30
11,個人合同詐騙罪的數額標準。第壹類,數額在30萬元以下,30萬元以上不滿654.38+0.5萬元的數額巨大,654.38+0.5萬元以上的數額特別巨大。
12,關於單位犯合同詐騙罪的數額標準。單位犯合同詐騙罪的標準是個人犯罪標準的5倍。
根據
1、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公通字第201023號)
2、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辦理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犯罪案件座談會紀要》粵高發[2014] 30號
2如何正確識別罪與非罪
合同詐騙罪往往與合同糾紛交織在壹起,罪與非罪的界限容易混淆。要劃清它們之間的界限,有三種情況:
1.內容真實的合同是指行為人以實際履行能力為前提簽訂的合同。這種合同的簽訂,說明行為人在簽訂合同時有經濟往來的真實意圖,並非以騙取他人錢財為目的。根據相關司法解釋精神,即使合同簽訂後未完全履行,也不屬於詐騙犯罪。但有些演員和其他表演能力有限的人簽約,大大超過了自己的表演能力,那就是另壹回事了。行為人簽訂了超出自己履行能力的合同後,積極落實貨源,努力履行合同。即使最後他沒有完全履行合同,也不能認定為欺詐。但如果行為人簽訂合同後不履行合同,則存在故意騙取他人財物的企圖,此時應以合同詐騙罪論處。
2.壹份半真半假的合同。是行為人與第三人簽訂的僅帶有某種履行合同意思的合同,其內容半真半假。這種合同客觀上存在部分履行的可能性,但受到諸多條件的制約。如果行為人有履行合同的意思表示,客觀上為履行合同作出了積極的努力,最後由於各種客觀原因未能履行合同,則不能認定為詐騙罪。相反,如果行為人以部分履行能力為名實施欺詐,沒有為合同的進壹步履行做出努力,則應以合同詐騙罪論處。
3、合同內容完全虛假,即行為人完全沒有能力履行合同。行為人主觀上沒有履行合同的準備,占有他人財物的動機明顯,應以合同詐騙罪論處。但行為人主觀上無意長期占有他人財物,只想暫時借用,將來有所得後返還對方。壹般不應以合同詐騙罪論處。
經濟偵查案件
胡某某與其控制的轉桿巷公司簽訂《合作協議》,約定轉桿巷公司從境外購買汽車,並將車輛登記證書質押在公司。購車款由公司全額支付,並轉入胡某某指定賬戶。車輛售出後,由公司先行墊付,剩余利潤由雙方平分。前期雙方合作成交約5000萬元,公司能夠正常收回預付款,分享利潤80余萬元。
胡某某開始通過手機軟件賭博“時時彩”,到2065438+2007年6月,已經輸了10萬元。為了滿足不斷膨脹的賭博欲望,期望快速回本,胡某某開始靠賣車賭博。2065438+2007年6月起,胡某以備案、移檔、過戶為由,從日月處騙取部分質押的車輛登記證書。以明顯低於購買價的價格出售部分車輛套現,並將約34109000元用於賭博。2018年2月9日,市檢察院以合同詐騙罪對犯罪嫌疑人胡某某批準逮捕。
舉報合同欺詐需要的材料
1.事件的書面材料;
2.舉報人身份證明(委托律師事務所出具的證明函和授權委托書);
3.申報公司的工商登記資料(股東信息、營業執照等。);
4.被告人/公司的基本信息;
5.已簽署合同的原件/復印件;
6.收付款行轉賬流程的書面證明;
7.雙方通過短信、微信、郵件等方式溝通的書面證明材料;
8.投標文件、保函、銀行存單、提單、倉單及其他與交易有關的書面文件;
9 .涉及民事訴訟的答辯狀和判決書等書面材料。
騙子無處不在!
手段多樣,經常翻新!
如果不警惕,可能會上當受騙!
所以要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
先搞清楚對方的“身份”再簽合同!
不要遺漏重要的合同條款!
不懂就找專業人士請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