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托律師查詢相關公安局,向檢察院查詢行賄記錄;
2、涉及民事訴訟的,可以請求法院調查。
犯罪記錄壹般是指壹個人過去的違法犯罪行為記錄。又稱犯罪分子的犯罪記錄制度,在我國法律中,壹般指犯罪記錄的檔案記錄,犯罪檔案壹般存放在公安部門和有關國家機關。犯罪記錄是對某人過去犯罪或犯罪行為的記錄,又稱“前科”。個人犯罪記錄,存放在地方或國家檔案館,是自然人的歷史替代表現。
前科制度是我國壹項全新的法律制度。它在建立和實施的過程中必然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問題和困難。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認真落實,結合自身工作的性質和特點,有步驟地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或實施細則,並在實踐中不斷改進和完善,確保取得實效。
犯罪記錄制度的建立是壹項系統工程,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調,相互配合,處理好啟動和推進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各種問題。要充分利用政法網絡和各部門現有的網絡基礎設施,逐步實現犯罪信息的網上錄入、查詢和檔案流轉,實現犯罪信息的* * *享受。要處理好罪犯信息與勞動教養、治安管理處罰、不起訴人員等信息庫的關系。要及時總結和調整工作思路和方法,確保前科工作的順利開展,促進我國前科制度的發展和完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五條* * *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應當封存有關犯罪記錄。
犯罪記錄被封存的,除司法機關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按照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以外,不得向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提供。依法查詢的單位應當對封存的犯罪記錄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