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首例:義聯成功調解群體性勞動爭議案件——四十三人集體案
該案件發生於2008年9月下旬。李洪生等43名來自8個省份的農民工在北京福拓公司從事石材加工等工作,2008年8月1日,公司以奧運期間交通管制為由,通知所有工人自2008年8月1日至2008年9月20日回家休息,奧運後再確定開工日期。但是到了2008年9月20日後,公司卻以經營不景氣、經濟困難為由,拒絕工人回到公司上班,也不再支付任何工資。工人們認為公司的做法就是變相辭退員工,鑒於公司持續拖欠工資的違法行為,43名農民工遂集體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
通過海澱區勞動局,李洪生他們找到了義聯律師進行咨詢,在充分了解案件情況後,義聯李嘉健律師認為他們符合法律援助條件,並代理他們向海澱區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海澱區法律援助中心高度重視該案,迅速將案件指派給北京義聯勞動法援助與研究中心提供法律援助,由義聯韓世春律師承辦該案。為了盡快解決工人們的燃眉之急,避免矛盾激化,韓世春律師壹面仔細跟工人進行了分析討論,並提出可行的調解方案,又在與單位的接觸中,曉以利害關系,並提出希望為雙方能夠合理處理糾紛,通過調解盡快解決問題。韓律師在研究了多方材料後決定進行調解處理,既幫助農民工盡快拿到賠償,又符合先調再裁的勞動爭議處理原則。他又以其突出的專業水平與豐富的談判技巧最終說服了福拓公司管理層願意接受義聯作為調解方處理該問題。經過漫長及艱辛的先後4次談判、調解過程,2009年2月13日,雙方最終達成和解,43名農民工在義聯律師的主持下,終於拿到了23萬工資和經濟補償金。義聯不僅再次幫助農民工朋友們依法維護了自己的合法權益,也做成了國內首例由法律援助律師成功調解的群體性勞動爭議案件。
歷時三年壹幫到底 法律援助助河南農民工獲得工傷賠償62萬
義聯為河南在京農民工張先法工傷案件提供法律援助代理。面對用人單位、勞動部門、司法機構的重重阻力,在媒體都認為沒有希望的情況下,黃樂平律師壹幫就是兩年,最終經二審判決,張先法獲賠85萬元。然而用人單位遲遲未能履行責任,黃律師再接再厲,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終於在2008年9月,歷時三年時間,義聯協助張先法家人獲得62萬的賠償。《工人日報》將此案作為“全國維護職工權益傑出律師”經典案例加以報道,新華社、法制日報、京華時報等多家媒體也先後報道此案。
義聯律師代理國內首例“確認自殺為工傷”案件
北京鐵路局職工楊濤上班時碰傷頭部,半月後砍傷妻子孩子後自殺身亡。工傷認定之路相當艱難,其家人慕名找到了義聯。面對這個苦難的家庭,盡管是工傷認定的難題,義聯還是懷著公益的熱忱和專業的精神,決定提供援助。2007年5月開始,黃樂平律師和朱茂林律師為其提供援助代理,至08年8月1日,北京市第壹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了終審判決,判決“撤銷北京市海澱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京海勞社工傷認定,即 2006年12月15日楊濤的死亡不予認定為工傷或視同工傷”。此案引起社會的熱烈關註。多家媒體紛紛報道,其中《檢察日報》於2008年4月9日以《壹份試卷,否定了司法精神鑒定》近整版予以報道。
嶽光曉工傷待遇案:堅持,義聯與妳同在
2007年9月20日,搬運工嶽光曉和公司的趙經理等人到大興的庫房整理貨架上的貨物,被突然傾斜倒塌的貨架壓成重傷。單位不肯支付醫療費用,後小嶽的家人向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2008年7月,認定為二級傷殘、大部分護理依賴。輾轉下,小嶽的家人找到了義聯,請求義聯提供法律援助。義聯在最短的時間內批復了向其提供法律援助,並在壹天的時間內,義聯準備好了所有需要的資料。2008年11月,經歷了多次與單位的艱苦拉鋸戰後,單位最終願意支付21萬元人民幣賠償金給嶽光曉,雖然對於2級工傷的嶽光曉來說,這些錢只是杯水車薪,但是對這個幾乎陷入絕望的家庭來說,在義聯熱心真摯的大力幫助以及最終拿到的這些錢其實對於他們也是很大的安慰
勞工維權有奇跡,十六年沈冤昭雪
1992年9月8日,正在值班的許玉林為維護工作場所正常秩序,被不法分子打成重傷。後許家由於無法支付巨額醫藥費,貽誤治療使許玉林病情惡化,很快出現嚴重精神障礙。1998年7月,許玉林終於在6年後被認定為工傷,傷殘鑒定為四級傷殘。不過煤礦方面並沒有積極為許玉林落實工傷保險待遇,不願承擔工傷醫療費用,遂許玉林病情惡化,於1999年2月27日在家中誤服農藥死亡。許玉林出事後,父親許長海壹直為兒子上訪維權直至患病離世。2006年10月,許玉林的大哥許玉寶通過維權熱線找到了義聯,義聯主任黃樂平律師和朱茂林律師高度重視案件,親自代理。該案先後經歷了勞動爭議仲裁、民事訴訟壹審、二審,2000年阜新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許家獲賠16萬余元。許家不服再次提出申訴。2006年11月,在黃樂平律師的努力下,二審法院決定提起再審程序。因為事件的典型性,在中華全國總工會、阜新市總工會和多家國內知名媒體的支持下,黃律師和朱律師在再審壹審,單位和許家均不服上訴的情況下,頂著巨大的壓力,進入了再審二審的程序,經過多方努力終於結束了長達2年的再審過程,許家和單位最終達成和解,許玉林獲得***計人民幣63萬的賠償。義聯也成功幫助許家徹底解決了這個壹拖就是十六年的案件,真正做到了壹心為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勞動者遭遇工傷,義聯法援以人為本
2006年11月24日,正式上班的第二天,早上六點多天還沒亮,摸黑走到二樓工地想穿戴整齊防護設備的李洪壹腳踏空,摔成重傷。在住院期間,李洪的家屬多次找到單位,請求單位拿錢救人,工地方才拿出三萬元交到醫院,此後,單位再未支付過任何費用。幾經周折,李洪家人得知了義聯和黃樂平律師後,找到了義聯,並請求提供法律援助。在義聯對包工頭的調查采證後,海澱區人民法院支持了我們的答辯意見,判斷雙方之間存在事實勞動關系。在認定工傷的過程中,勞動局工傷科工作人員曾找義聯了解相關的情況,根據他們透露的意見,本案認定工傷有壹定的困難,但是可以從中進行調解。為了早日解決雙方之間的糾紛,最大程度上保護勞動者的利益,勞動局在2007年11月27日主持雙方進行調解,作為當事人壹方的代理人的義聯參加了整個談判的過程。最終經過了多方的協商,李洪壹家終於在義聯律師的幫助下拿到了9萬元的賠付款。事情也終於告壹段落了。堅持維權道路,這是義聯的責任之所在,也是義聯的信念之所在。
義聯發揮公信力,主持工傷待遇賠償
蒲友全系北京鐵路局某機械段職工,在工作時被本單位醉酒員工無故紮傷致植物人狀態。勞動部門依法認定其為工傷,單位也依法支付了工傷待遇。蒲友全是家庭主要經濟來源,遂蒲友全的妻子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侵權人予以賠償,但個人無賠償能力,而單位有賠償能力。在此情況下,蒲友全的家人找到義聯,請求予以法律援助。義聯接受申請後,針對蒲友全的情況,義聯建議蒲的家人與單位進行協商。同時,義聯律師積極與單位取得聯系,給單位多次做工作,並就補償原則、補償內容和形式等與單位進行深入的交流和反復的協商。本案在經歷了義聯律師多次艱辛的調解後,最終單位壹次性支付工傷額外補償23萬元。為蒲友全這樣的殘弱職工和他們的家庭送去生活下去的希望,這也是義聯每天都在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