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是在丈夫出軌的情況下,夫妻要辦 離婚 的也是有兩種方式可供選擇,包括 協議離婚 與 訴訟離婚 。實際要通過哪壹種方式來解除婚姻關系,就要結合實際的情況了。不過從大多數的情況來看,這個時候往往去 法院起訴離婚 的可能性要大壹些。 壹、丈夫出軌怎麽辦離婚 壹方有外遇,提出離婚,妳需要收集相關的 證據 來證明是她自己有了外遇,過錯在他,這樣就可以在夫妻***有 財產分割 的時候,向妳傾斜。 《 婚姻法 》 第三十壹條 男女雙方 自願離婚 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 婚姻登記 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 離婚證 。 第三十二條 男女壹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 離婚訴訟 。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二、 婚外情 該如何取證 第壹、 廣泛收集間接證據形成證據鏈 律師 認為,婚外情案件中,取證是壹個讓很多當事人為難的問題。壹般情況下,要取得“捉奸在床”的證據幾乎不可能。所以,就要盡可能多地搜集間接證據,如查看電話通話記錄、短信內容、往來書信等,最好能拍攝取得影像資料。如果配偶與情人在外面 購房 或租房 同居 ,當事人可以註意搜集房產公司 買房合同 或租房地物業公司有關兩人租房、交物業費、水電費等有關證據。還有,如住宿賓館的票據、視聽資料、證言、公安機關的證明等。能形成壹個嚴密的證據鎖鏈,對打贏官司至關重要。 第二、自己取證被法院采信可能大 律師認為,婚外情取證過程中,當事者在自家床上拍到配偶與第三者有不正當關系的照片,被法院采信的可能性較大。在自己家裏捉到配偶與第三者親密,談不到私闖他人住宅,構不成刑事責任。 但是,當事人不能將自家“捉奸”的照片在公眾中傳播,也不要對第三者進行人身侮辱,否則,對侵犯第三者的名譽權是能夠成立的。 第三、異地“捉奸”可求助“110” 當事人不能為了掌握配偶與第三者同居的證據,而擅自闖入他人住宅進行取證。因為這樣取證的方式不合法,可能會引發私闖民宅侵權問題。遇到這類情況,當事人如能確定老公與第三者同居,最好的辦法就是撥打“110”報警,由執行公務的公安人員進入住宅,然後進行詢問筆錄,從而證實配偶與第三者的同居事實,這樣的證據法庭壹般會采納。 第四、公***場所取證可被法院采納 律師表示,當事人在公園、電影院等公***場所取證,壹般不會侵犯他人隱私,被法院采納的可能性也較大。但是,在公***場所擁抱、牽手、親吻的多,過於親密接觸的少。這些親昵行為的照片很難說明配偶與第三者有重婚或是長期穩定同居的行為,只能從壹個側面證實他們有不正當的異性關系,證明配偶的過錯存在。 生活中要是發現丈夫有出軌的行為,此時女方需要仔細考慮清楚,這個時候並不是只有離婚壹條路可以走,如果對方有悔改之心,同時也作出了保證日後不再犯,其實也是可以給對方壹個改過的機會,沒有必要因為壹次的出軌就讓家庭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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