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法院訴訟,可以聘請1-2代理人。目前對代理商的要求比較嚴格。為什麽不做律師?只能是他們的直系親屬,公司員工,或者居委會、婦聯、工會等指定的人。,所以基本上1-2律師出庭。
壹個案子有兩個律師有什麽好處?缺點是什麽?
我覺得唯壹的缺點就是怕多付壹個人的律師費。那麽如何避免支付更多的律師費呢?從壹個律所請兩個律師,基本可以避免。
好處更多:
1,有開庭沖突的時候,不會耽誤妳的事情。
律師不可能在某個時間只代理妳壹個案子,所以妳會餓死。律師會同時辦理很多案件,必然導致開庭時間的沖突。
如果開庭時間有沖突,可以向法院說明,盡量把開庭時間挪壹挪。但現在很多法官案件比較多,安排開庭也不容易,尤其是對立雙方比較多的情況下,很難協調。
在這種情況下,妳會發現雇傭兩個律師的好處。就算有壹個律師想開另壹個案子,還是有壹個律師可以開妳的案子。
2.我們可以討論這個案子,也許會有新的想法。
俗話說,三個臭皮匠頂壹個諸葛亮。目前律師還是占多數。如果有兩個律師代理案件,可以研究案情,找法律依據,找相關案例。
目前有很多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最高法院也頒布了壹些參考案例。壹個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可能在處理妳的案子的時候,他考慮的不周全,也可能有疏漏。如果是兩個律師,這個疏漏可能會補上。
3.開庭期間,可以互相配合,避免疏漏。
在庭審過程中,在質證和辯論中,畢竟事先不知道對方會說什麽,所以在庭審中,律師的頭腦是非常緊張的,不僅要把對方的陳述理解清楚,還要想好如何反駁。
尤其是在辯論階段,也許妳的壹個律師針對對方的新陳述提出了新的觀點,需要妳的另壹個律師記錄下來,以便下來後整理補充,形成書面意見,提交法庭。
總之,如果妳能付律師費,當然最好是請兩個律師。即使額外支付律師費,只要妳能負擔得起,聘請兩名律師也是有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