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律師費的收取方式可以由律師和當事人協商確定,可以先付,也可以後付。壹般來說,妳需要先交律師費。律師在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前,會先與委托人就代理費和手續費達成壹致。壹般來說,律師代理費需要在簽約時或者簽約後幾天內支付。
2.如果選擇“風險代理”的方式,可以等到官司打完,結果是賠付會贏,風險代理的收費標準會更高。如果選擇“半風險代理”,還需要先交壹部分基礎代理費。最後不管案件怎麽處理,這部分都不退。
3.特別註意:並不是所有案件都可以選擇“風險代理”的方式。根據《律師收費服務管理辦法》第11條規定,以下情況不能實施風險代理:
(壹)婚姻和繼承案件;
(二)請求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支付贍養費、扶養費、撫養費、撫恤金、救濟金和工傷賠償金的;
(四)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等。
打官司要不要請律師?聘請律師的優勢:
1.如果案情簡單,證據充分,並且妳有壹定的語言能力,能夠搜索和理解法律法規,那麽妳就不需要聘請律師。比如民間借貸、借條、銀行流水有爭議,雙方對借貸事實沒有爭議,原告有壹定的語言能力,有信心能出庭。在這種情況下,不能邀請律師出庭。
但需要註意的是,普通人最好先咨詢自己的律師,委托律師起草壹份標準的起訴書和證據清單來敲定訴訟思路,按照律師的訴訟思路起訴。只要律師靠譜,按照律師涉及的訴訟思路去應對,基本上沒什麽大問題。
2.但如果妳和對方在案件事實上存在分歧,且證據混亂,或者法律問題比較棘手,或者案件結果對妳影響特別大,還是要邀請律師全程參與。在民事糾紛中,律師通常能為妳做兩件事:
(1)跑腿處理雜事。比如立案、繳費退費、收發法院材料、與書記員和主審法官溝通、調解、出庭等。
(2)幫妳答題,降低輸的風險,提高贏的概率。比如,妳可以請律師對妳能說什麽,能做什麽,不能說什麽,要不要提前保全公證等問題進行分析和建議,律師可以幫妳寫起訴狀和答辯狀的證據清單,在法庭上與對方辯論,向法官陳述妳的觀點,然後與對方協商調解。
總之,壹個認真的律師的作用就是節省時間和精力,提高效率,最大限度地保護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第九條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律師服務收費由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確定。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律師服務收費時,應當考慮以下主要因素:
花費的工作時間;
(二)法律事務的難度;
(3)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五)律師的社會聲譽和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