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來說,律師按小時、按件、按主題收費。不同地區、不同級別的律師收費也不壹樣。律師收取的服務費數額不是國家強制規定的。有些地區可能會有律協、司法局發布的律師收費指導意見,但壹般只規定最低收費。律師服務費主要由市場調節。
律師收費主要分為以下三種情況:
首先,時間收費
收費標準壹般為200-500/小時。
第二,按件收費
壹般沒有物業糾紛的案件都是按件收費的,根據案件不同收費壹般在5000-20000。
三、按量收費。
如果案件存在財產糾紛,將根據訴訟標的按比例收取律師費。
1.爭議對象10萬元以下的8%-10%,最低壹般不低於5000元;
2.6%-7%的爭議對象大於65438+萬元但小於1萬元;
3.5%的爭議對象為654.38+0萬元以上不滿500萬元;
4.3%的爭議對象為500萬元以上但不足654.38+00萬元;
5.1%爭議對象大於10萬元但小於5000萬元;
6.SRC = "/upload/f/201901/30/18528325 . jpg "/>二、律師有哪些政府指導價的情況?
1,代理民事訴訟案件;
2.代理行政訴訟案件;
3.代理國家賠償案件;
4.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控告,申請取保候審,擔任被告人的辯護人或者自訴人、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
5.代理各種訴訟案件的上訴。
6.律師事務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務的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
三、需要處理糾紛怎麽辦?
建議:咨詢或委托律師,律師可以:
1.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委托,擔任法律顧問。
2.接受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3.依法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法律援助機構的指派,擔任辯護人,接受自訴案件自訴人、公訴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4.接受委托,代理各種訴訟案件的申訴;接受委托,參與調解和仲裁活動。
5.接受委托,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回答法律咨詢,撰寫訴訟文書和其他與法律事務有關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