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律師諮詢 - 正當防衛的抗辯理由怎麽寫

正當防衛的抗辯理由怎麽寫

尊敬的審判長、法官:在接受被告人親屬的委托,並征得本人同意後,本所李X項律師和本所律師將作為其辯護人出庭為其辯護。剛才法庭調查結束後,我仔細聽了檢察官發出的起訴書。在發表辯護意見之前,作為辯護律師,我們首先對此次事件中給被害人造成的傷害表示深深的歉意。現提出以下辯護意見,供合議庭在對被告人量刑時參考:壹、辯護人認為被告人的行為更符合防衛過當導致的故意傷害罪,也就是說構成故意傷害罪但具有防衛過當的情節。理由1:認定故意傷害罪不能客觀歸因,不能只看行為的後果而不考慮其他方面。畢竟要根據行為人也就是被告人的故意內容來確定。鑒於本案,被告主觀上並非出於故意傷害。理由二:從故意傷害罪的主觀方面分析,故意傷害罪主觀上表現為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傷害他人身體,並且希望或者放任傷害結果的發生。這裏的故意犯罪包括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但從公訴機關提供的所有證據材料來看,在被告人持刀傷害被害人壹節中,證人證言相互矛盾,即沒有證據證明被告人存在故意傷害行為。不管是直接的還是間接的。充其量是防衛過當導致的故意傷害。理由三:就防衛過當情節的構成要件而言,被告人主觀上明顯具有間接故意。當他被兩個人毆打時,為了保護自己,他本能地傷害了受害者。過程和時間都很短。而且當時被告人並不知道被害者身體的哪個部位被刺,也就是說被告人的故意最多構成間接故意;防衛過當的客觀方面是指防衛人(即被告人本人)在制止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的過程中,實施了明顯超過正當防衛必要限度的犯罪行為,造成了重大損害。因此,結合刑法第二十條第二款“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結合本案查明的客觀事實,應當認定被告人具有防衛過當。基於上述理由,辯護人認為,被告人的行為應當認定為防衛過當的故意傷害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條* * *為了保護國家利益、公共* *、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停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對嚴重危害人身安全的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等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動,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 上一篇:雲南最好的律師事務所有哪些?
  • 下一篇:咨詢律師要錢嗎 怎麽收費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