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9.04-1979.04戰士、保管員、倉庫副主任、機電處副處長、裝備處副處長、機關總支副書記、公司級以上幹部政治學校政治經濟學、資本論、馬列主義經典理論課教師。
1979.05-1990中日合作天山內衣廠合同經理、法律顧問。
1991.05-1993.10香港日豪發展(集團)有限公司法律部總監
1993 165438+10月起在上海工貿、精誠九江、深房、四維律師事務所從事專職律師工作。
2003年6月6日,鄭恩沖因犯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被上海市公安局刑事拘留,6月18日被逮捕。2003年6月25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壹審判決,以非法向境外提供國家秘密罪,判處被告人鄭恩沖有期徒刑3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
鄭恩寵入獄後,《新民晚報》、《解放日報》、《文慧日報》等滬上各大媒體都發表了題為《桂冠背後的真相——鄭恩寵的私事》的文章,文中稱“在公開場合,鄭恩寵以紳士自居;在黑暗的角落裏,他在從事坑、騙、騙的活動。”
鄭恩寵的妻子姜美麗說:鄭恩寵代理了500多起訴訟,總費用60多萬元。但他的收費在同行中是很低的。
65438年2月9日,鄭恩沖被德國法官聯盟授予本年度人權獎。理由是“鄭律師保護500多名被剝奪房產的委托人的利益,與流行的建房熱、獨斷專行的司法部門、腐敗的經濟界、政界作鬥爭”。
2007年6月30日,10,Tencent.com引用《財經》雜誌《上海首富周正毅的興衰:從億萬富翁到階下囚》:“2003年4月,靜安區“東壩街區”6名居民向靜安區法院提起訴訟,指控開發商將原舊城改造項目變為高檔住宅樓,並拒絕按相關政策回遷。6月6日,上海警方刑事拘留了專門從事拆遷訴訟的律師鄭恩沖,但聲稱此舉與周正毅案無關。鄭恩沖被拘留是因為“非法獲取國家機密”,沒有其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