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請律師和自己請律師有什麽區別?
委托律師和自己聘請律師的區別在於,委托的律師是免費的,律師需要支付律師費,但司法機關不會隨意給犯罪嫌疑人指派律師。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五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托辯護人的,其本人或者近親屬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指定律師為其辯護。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聾、啞或者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為其指定律師辯護。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死刑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為其指定律師辯護。
第二,刑事案件聘請律師的費用是多少?
律師費不合法,律師費需要考慮的主要因素有:
1,花費的工作時間;
2、法律事務的難度;
3、辦理法律事務所需的律師人數和律師的專業能力;
4、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和當地社會經濟發展情況;
5.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6、律師的社會聲譽和工作水平;
7.其他必要的辦案費用。
3.辯護律師有什麽權利?
1.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和控告,
2.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請取保候審。
3.委托事項違法,委托人利用律師提供的服務從事違法活動,或者委托人故意隱瞞與案件有關的重要事實的,律師有權拒絕辯護。
4.自犯罪嫌疑人被偵查機關第壹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師有權憑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授權委托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了解有關案件情況。
5.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受監控。
6.受委托的律師自案件審查起訴之日起,有權查閱、摘抄、復制與本案有關的訴訟文書和案卷。
7.受委托的律師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有權查閱、摘抄、復制與本案有關的壹切材料。
8.受委托的律師可以根據案件需要,申請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收集、調取證據或者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
9.律師可以憑律師執業證書和律師事務所證書,自行向有關單位或者個人調查與承辦法律事務有關的情況。
10.律師擔任辯護人的,其辯護權依法得到保障。
綜上所述,指定律師和自己聘請律師的區別主要是收費問題。但是,雖然指定律師屬於法律援助性質,但指定律師不會因為沒有對犯罪嫌疑人提出指控而敷衍對待辯護工作。即使是自己聘請的律師,也只能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開展相關辯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