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治安管理處罰法中猥褻罪的相關內容是什麽?
在違背他人意願的情況下,可以認定為治安處罰中的猥褻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四條猥褻他人或者在公共場所故意暴露自己,情節惡劣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褻精神殘疾人、精神病人、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七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公共場所聚眾鬥毆或者犯前款罪,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褻兒童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第二,強制猥褻罪的立案標準
猥褻罪只是指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違背婦女、兒童的意誌,強行猥褻或者侮辱婦女、兒童,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行為。
強制猥褻罪的客體是婦女的人身自由權、隱私權和名譽權。所謂身體自由權,是指女性身體運動不受非法幹涉的人格權。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第三款,行為人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猥褻兒童的。由於兒童性別歧視能力較差,法律並不要求行為人使用暴力、恐嚇或其他方法。不管孩子同意不同意,不管孩子反抗不反抗,只要猥褻了孩子,就構成本罪,應該追究。
第三,猥褻罪的認定
認定猥褻罪,需要符合以下犯罪構成要件標準:
主體要件:壹般主體,可由任何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並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構成;
客體要件:違反了社會對自然人性羞恥的法律保護;
客觀要件: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迫他人猥褻、侮辱婦女。
所以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實施淫穢行為,情節惡劣的,將被拘留。如果對象是兒童或精神病人,處罰力度更大,拘留日期為10至15。情節嚴重的會觸犯刑法中的淫穢罪,然後被判處有期徒刑。如果對象是孩子,他們會受到嚴厲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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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四條。
猥褻他人,或者在公共場所故意暴露身體,情節惡劣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褻精神殘疾人、精神病人、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刑法第237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行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公共場所聚眾鬥毆或者犯前款罪,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