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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是朱華榮?

朱華榮

朱華榮(1929 65438+10月26日—2018 2月15),四川璧山縣人,華東政法大學教授。

1948年秋,四川大學法律系畢業,法學學士。1951八月送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1953年2月調入中國人民大學刑法教研室任教師,研究蘇聯刑法,負責編寫中國刑法教程,成為新中國刑法的奠基人之壹;1958被錯劃為“右派”,轉資料室;1963年被派往支援安徽蕪湖,在中小學任教。直到1978,華東政法大學改建,調到上海任教。

朱華榮的主要學術研究方向是中國刑法、中國古代刑法史、比較刑法和法律思想史。

中文名:朱華榮。

國籍:中國。

民族:漢族

出生日期:1929 65438+10月26日。

死亡日期:2018二月15。

職業:教師

畢業院校:四川大學法律系

代表作:《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總則》講義。

性別:男

角色的生活

65438年至0929年,朱華榮出生於日本京都(四川璧山縣人),後隨父母回國。

1948秋,朱華榮畢業於四川大學法律系,獲法學學士學位。

1949成都解放後,朱華榮被任命為接管委員會委員,參與接管舊法院、舊監獄,並擔任軍管會司法局法官。後擔任成都市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法官、第六組組長,主要審理煙草、毒品案件。

1951年秋,年輕有為的朱華榮被送到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深造(學習蘇聯法律)。由於表現優異,次年被留校任教,專修蘇聯刑法,並負責在國內籌備刑法課程。此外,他還參與了中國1954憲法的起草工作。

65438年至0955年,朱華榮參與了最高人民法院主持的《罪名、刑種、量刑幅度》的研究、討論和文件編纂工作,作為第三次全國司法工作會議文件之壹。

從65438年到0958年,他因為出身富家,年輕耿直,被錯誤地劃為“右派”,調到資料室編輯《馬克思恩格斯論法學》。在此期間,朱華榮閱讀並翻譯了許多法律文件。

1963年,朱華榮被派去幫助安徽蕪湖。先是在壹所中學教英語,然後下鄉教了十幾年的中小學英語、化學、語文、音樂。

1978華東政法大學恢復重建,朱華榮調滬任教。

1982期間,朱華榮參加了司法部牽頭的“審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律師團工作,並被本案特別法庭指定為江青的辯護律師,但因江青拒絕任何人為其辯護而未果。

2018 2月15日6時38分,朱華榮教授在華山醫院因肺部感染去世,享年89歲。

主要成就

主要貢獻

朱華榮教授參加了起草委員會對五四憲法討論的有關意見進行匯總和統壹,並以書面形式提交中央有關領導審閱的工作。之後是“統購統銷”相關法律的調研和起草;1955期間,最高人民法院主持了第三次全國司法工作會議文件之壹《犯罪、刑種、量刑幅度》的研究討論,朱華榮教授也參與其中。

後來,受“反右”運動的影響,朱華榮教授被調到資料室,但他仍然專心研究。這時,他通讀了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編輯了《馬克思恩格斯論法》。1962經濟困難時期,雖然被調到安徽蕪湖的壹所中學教英語,但他仍在專業上徘徊,利用業余時間翻譯法律資料,如《南斯拉夫刑法典》,供人民大學資料室使用。

學術研究

主要學術研究方向為中國刑法、中國古代刑法史、比較刑法、法律思想史。朱華榮教授從事法學研究和教育50多年,理論與實踐緊密結合,壹生筆耕不輟。發表專業學術論文100余篇,參與編寫、擔任主編或副主編刑法教材和專著10余部,獲得科研或教材優秀成果獎9項。

論文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的有期徒刑緩刑》,《政法研究》第4期,1954;

2.《論我國刑法中的犯罪構成》,載《求是學刊》第3期,1980;

3.《中國“緊急避險”的法律概念比歐洲早十個世紀——從唐代的壹份判決書說起》,第壹作者(與陳浩然合著),發表於《法學》第9期,1982;

4.《刑法中的告知制度比較研究》,第壹作者(與陳合著),《比較法的新趨勢——比較法國際會議論文集》,北京大學出版社,1983;

5.“通奸罪的關鍵在哪裏?”第壹作者(與趙國強合著),法律第4號,1985;

6.“中國刑法面臨新的挑戰——論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商品經濟的刑法觀”,載於《法學》第12期。1987,第1號;

7.《論法人犯罪的兩罰原則》,第壹作者(與林建華合著),發表於《法學研究》第6期,1987;

8.《誹謗罪構成中的關鍵問題》,第壹作者(與尤偉、楊成合著),發表於《民主與法制》第1988期、第10期;

9.《論刑法中的犯罪》,甘主編:刑法學專著,北京大學出版社,1989;

10.《論法人犯罪的立法》,第壹作者(與張春合著),中國法學1990第2期

工作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總則講義》第壹、二卷,作者,第八章“排除社會有害行為”和第十二章“量刑”的作者,最高人民法院1957印發;

2.《刑法》,作家,寫了第十四章“故意犯罪的階段”和第十五章“* * *與犯罪”,法律出版社,1982;

3.《各國刑法比較研究》,武漢出版社編輯,1995;

4.《各國刑法比較研究》,國家“七五期間社會科學重點課題”,國家“八五”期間重點出版物。

5.《中國刑法通史》由隋唐五代主編,是國家重點科研項目。

6.《中國法律思想史》《近代》副主編,國家重點科研項目。

社會公益服務

曾任上海司法研究所研究員、四川大學法學研究所研究員、南開大學法學研究所所長兼刑法研究室主任,中國法學會比較法研究會理事、上海市法學會學術委員會委員。

個人生活

朱華榮有著深厚的家庭知識。朱華榮的祖父朱大勇先生是晚清學者。曾在翰林院任編輯,參與發起“公車寫作”運動,以律師身份當選四川省議會議長。的父親朱先生畢業於日本京都帝國大學。曾是國民革命軍19路軍少將,後棄官從教。歷任中山大學法律系系主任、四川大學法律系系主任、四川大學代校長。

姐姐朱華澤是北大法學教授,子女傳宗接代。

性格評估

以讀書為樂,以研究為樂,是他壹生的興趣所在,也是做人、為人師表、為人師表的基礎和成就。(論文網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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