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幾萬人遇難賠償多少: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主要包括以下賠償項目:
1.死亡賠償金按照上訴法院所在地上壹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計算,計算年限為20年。但60歲以上者,年齡不增1歲,減1歲;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2、喪葬費,按申訴法院所在地困難職工6個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發給;
3.被扶養人生活費,被扶養人是未成年人的,計算到18周歲;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收入來源的,計算20年。但60歲以上者,年齡不增1歲,減1歲;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4、家庭交通費,原則上不超過三人處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交通費;三人以上算。
5、家庭住宿,原則上不超過三人處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住宿;三人以上算。
6、家屬誤工費,原則上不超過三人處理交通事故的合理誤工費;三人以上算。
7.精神損害。精神損害賠償金額根據上訴法院記錄的當地經濟發展情況而有所不同。
8.救援費用。根據實際計算。
死亡賠償金的分配理論上,死亡賠償金應該由所有具有原告資格的親屬共同分享,每個人的份額是壹樣的,賠償金額也是壹樣的。但考慮到被害人親屬、成員的不同情況,對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的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的利益應予以適當照顧。
所有有資格作為原告的親屬都是死者的近親屬。民事訴訟法中的“近親屬”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配偶、父母、子女是第壹順序的原告。只有在死者沒有第壹順序親屬的情況下,其他近親屬才能享有原告資格。
被害人親屬未提起訴訟請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得分割死亡賠償金。這是為了貫徹民事訴訟中的“不起訴不關註”原則。人民法院不能在未向法院提出請求的情況下,主動剝奪或賦予當事人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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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死亡賠償金的計算
死亡賠償金按照上訴法院所在地上壹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標準計算,按20年計算。但60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歲;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具體計算公式為:
(1)死亡賠償金(60周歲以下人員)=上訴法院所在地上壹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純收入×20年;
(2)死亡賠償金(60周歲以上人員)=上訴法院所在地上壹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純收入(20年-遞增年齡);
(3)死亡賠償金(75歲以上人員)=上訴法院所在地上壹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純收入×5年。
三、影響死亡賠償金的賠償因素
1,死亡賠償金和法院的經濟水平有關。
當然,如果上訴法院所在地的經濟水平較好,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較高,那麽死亡賠償金總額也會較高。
2.死亡賠償金和死者的戶口有關。
在同壹地區,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不壹致,有時會出現巨大差異,可能導致死亡賠償金數額相差數倍。因此,法律規定了農村戶口按照城鎮居民收入標準取得死亡賠償金的條件,死者近親屬可以根據條件積極爭取。
3.死亡賠償金與死者的生理年齡有關。
當受害人年齡較大時,根據生活特點,不適合進行大額死亡賠償。因此,國家法律將死亡賠償的年齡與人的年齡聯系起來。受害人年齡越大,獲得的死亡賠償金越少。
司機在事故發生後因為某種失誤必須主動對家屬進行合理賠償,而為了避免雙方在賠償多少上產生糾紛,有必要了解壹下固定的賠償標準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