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打官司流程是怎樣的
1、準備民事訴狀、證據。向法院遞交民事訴狀和證據。 2、起訴至有管轄權的法院。有管轄權的法院為壹般為糾紛發生地法院或者被告所在地法院(被告經常居住地與被告所在地不壹致的,被告經常居住地法院也可以作為有管轄權的法院)。 3、提交起訴狀和相關證據。滿足起訴條件的,法院受理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在七日內立案,同時通知當事人。 4、進入審理前的準備階段。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向被告送達起訴狀副本,被告收到起訴狀後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5、開庭審理階段。開庭前通知當事人和他的律師,並公告當事人的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開庭後,書記查明到庭情況,宣布法庭紀律,審判長核對當事人情況,宣布案由,審判人員、書記員名單,告知訴訟權利義務,詢問是否提出回避申請,然後進入第壹個法庭調查階段,當事人或者律師陳述,證人作證,宣讀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鑒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進入法庭辯論環節,原告或者律師發言,被告答辯,第三人發言或答辯,和對方互相辯論,審判長詢問各方意見,開庭審理階段結束。 6、進入判決和裁定階段,法院必須公開判決,送達判決書,(當事人提出上訴遞交上訴狀,進入上訴審理程序),判決書生效。三、打官司請律師的好處是什麽
1、在民事訴訟中,律師可以為當事人寫訴狀、舉證、辯論,提供當事人需要的法律法規幫助,依據法律法規為當事人爭取更大的合法利益,最大限度減少當事人的損失。 2、證據缺失時,專業的律師可以指導當事人通過合法合理的渠道拿到對案件產生作用的證據。更為省心、省力。壹旦委托了律師,很多工作都可以交給律師去做,自己不需要為案件過於操心,無須因為案件影響自己的生活。 溫馨提示:在實際法律問題情景中,個案詳情有所差異,為了精準快速解決您的問題,保障合法權益,建議您點擊下方立即咨詢按鈕,向專業律師說明詳細情況,壹對壹解決您的實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