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護的對象不壹樣。正當防衛是為了捍衛國家利益、公共利益、自己或他人的合法權益。而自救行為壹般是壹種自我保護行為。
2.實施時間不同。前者壹般是開始了但沒有結束。自助行為的發生不壹定與攻擊行為壹致,但可能發生在攻擊行為完成之後。
3.正當防衛對界限的要求比自助行為更嚴格。
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條規定,為了保護國家的、公共的、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對嚴重危害人身安全的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等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動,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二、什麽是正當防衛?
只有具備以下五個要件,才能構成正當防衛:
1.因果條件:非法侵害現實。
正當防衛的原因必須是客觀存在的不法侵害。“不合法”是指法律法規不允許的,前提是侵權行為構成犯罪。壹般認為,對於精神病人實施的攻擊行為,可以實施正當防衛。但是,並不是所有的犯罪行為都可以正當化,比如貪汙、瀆職等不具有急迫性和攻擊性的犯罪,壹般不適用正當防衛制度。
2.時間條件:非法侵權正在進行。
只有當不法侵害正在進行時,才能對正當權益構成威脅和緊迫,防衛行為才能正當。壹般來說,不法侵害的開始時間從不法侵害人開始實施侵害時開始,但當不法侵害的實際威脅明顯、緊迫,並且實施後會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害時,可以認為侵害已經開始。不法侵害的結束時間——當合法權益不再受到緊迫而現實的侵害威脅時,不法侵害即視為結束。具體來說,行為人被制服,喪失侵害能力,主動停止侵害,逃離現場,不能造成危害結果,不能繼續造成更嚴重的後果。在財產犯罪中,即使侵權行為已經既遂,如果損失能夠及時挽回,也可以認為不法侵害尚未結束。
3.主觀條件:有防衛意識。
正當防衛要求防衛人具有防衛意識和防衛意誌。前者是指辯護人意識到不法侵害正在進行;後者指的是辯護人保護合法權益的動機。
4.客體條件:對侵權人進行抗辯。
正當防衛只能針對侵權人本人。因為侵權行為是侵權人自己造成的,只有自己進行抗辯,才能保護合法權益。即使是* * *共同犯罪,也只能為正在實施不法侵害的人辯護,而不能為沒有實施侵害的共犯辯護。如果對第三人進行防衛,則可能構成故意犯罪或假想防衛或緊急避險。也可以對侵權人帶來的幫助其傷害的對象進行。
5.極限條件:沒有明顯超過必要的極限。
事實上,正當防衛的認定並不容易,因為壹點點心理差異都會導致不同的行為認定。所以,如果涉及刑事案件,妳有正當防衛情節,被指控防衛過當,妳最好求助於專業的刑事辯護律師,幫助妳正確認定正當防衛,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