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酒駕申請行政復議的流程是怎樣的?
(壹)復議申請
1.申請人應當自知道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
(二)復議受理
1、復議機關應當對復議申請進行形式審查,並在5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2.對不符合行政復議法規定的行政復議申請,決定不予受理,並書面告知申請人;告知申請人向有關復議機關提交符合行政復議法規定條件但本機關不予受理的行政復議申請;本機關受理的符合行政復議法規定的行政復議申請,自收到復議申請書之日起即為受理。
(三)行政復議
1.復議期間,具體行政行為不停止執行。
2、復議機關應當自受理復議之日起7日內,將復議申請書副本或者被申請人副本發送被申請人。
3.被申請人應當在收到申請書副本之日起10日內提交答辯書,並提交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依據和其他有關材料。
4、復議機關法制辦公室應當進行書面審查,必要時可以向有關組織和人員調查情況,提出復議意見,報復議機關負責人批準或者集體討論。
5.復議決定作出前,申請人可以要求撤回復議申請,復議同時終止。
6.復議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60日內作出行政復議決定。情況復雜的,經復議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適當延長,並告知申請人和被申請人,但延長期限最多不超過30日。
7.復議機關作出行政復議決定時,應當制作行政復議決定書,加蓋單位印章,並書面送達申請人和被申請人。
8.行政復議決定書壹經送達,即發生法律效力。
(4)實施
1.申請人和被申請人自收到行政復議決定書之日起,應當履行行政復議決定。
2.申請人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應當自收到行政復議決定之日起0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復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申請人可以自復議期滿之日起0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處罰
根據最新修訂的《道路交通安全法》:
1、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其戒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再次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2、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其戒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再次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再次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操作機動車。
3.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嚴重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身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所有行政復議的流程都是壹樣的,因為酒駕的法律責任包括行政責任,所以司機本人可以因為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處罰不合理、不公平或者存在重大誤解而申請行政復議。申請行政復議期間,不影響公安機關追究醉駕當事人的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
第十八條書面申請行政復議的申請人可以通過當面遞交、郵寄或者傳真方式提交行政復議申請。
有條件的行政復議機構可以接受電子郵件形式的行政復議申請。
第十九條申請人書面申請行政復議的,行政復議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壹)申請人基本信息,包括:公民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工作單位、住所、郵政編碼;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郵政編碼,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被申請人的姓名;
(三)行政復議請求和申請行政復議的主要事實和理由;
(四)申請人的簽名或者蓋章;
(五)申請行政復議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