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辯護技巧具體包括哪些知識 壹、要善於準確歸納並找出辯護的法定理由。 我國《律師法》第二十壹條規定:“律師擔任刑事案件辯護人的,應當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刑事訴訟法》也作了內容相同的規定,只不過是該規定不僅對律師適用,對非律師的其他辯護人也同樣適用。對於律師辯護的法定理由,我歸納出以下四類。 1、無罪或不負刑事責任辯護的法定理由。 2、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辯護的法定理由。 在犯罪主體刑事責任能力方面的有:精神方面間歇性精神病人,生理方面又聾又啞的人、盲人等;在主觀方面惡性程度較小的有:防衛過當、緊急避險過當、預備犯、未遂犯、中止犯等;在犯罪作用方面較小的有:從犯、脅從犯;在犯罪後將功折罪的表現有:自首、立功等。此外,還有壹些特殊規定。 3、罪輕辯護的法定理由。 通過此罪與彼罪之辯改變定性,將重罪辯成輕罪,最終提出罪輕辯護觀點。主要有:壹是主觀上的重罪變輕罪,如將辯成過失殺人罪:二是單壹主體上的重罪變輕罪,如公職人員的辯成非公職人員的;三是單壹主體變成雙重主體,例如將自然人犯罪辯成單位犯罪,我國對單位犯罪的處罰是對單位適用財產刑,對自然人則刑減壹等,特別是沒有死刑;。 4、註重抗辯從重處罰的理由。 二、不要忽視對被告有利的酌定情節。 相對於法定情節而言,酌定情節指的是法律沒有明文規定,但依法學理論和司法實踐,可以酌情考慮對被告人從輕或減輕處罰的情節。隨著公訴人隊伍素質的普遍提高,起訴書和公訴詞的水平越來越高,有人甚至贊揚它是向罪犯宣戰的檄文。 對壹些可以或應當從輕、減輕被告處罰的法定情節,如年齡未滿十八周歲、從犯、立功等,起訴書和公訴詞壹般都能客觀認定,公訴人還利用法庭辯論階段先於律師發言的機會率先向法院提出,大有不讓律師獨做“好人”的趨勢。 很多律師越來越感到有利於被告的法定情節都讓公訴人先說了,除了在法庭上向公訴人“致謝”外,沒有留下什麽可讓律師說的了。我則不以為然,我認為遇到上述情況時,可以在簡單表達認同公訴人(但千萬不可講向公訴人“致謝”的話)發表的有利於被告的法定情節的基礎上,騰出更多辯護時間和篇幅多說有利於被告的酌定情節。 下面,我簡單羅列壹下辯護中常作辯題的酌定情節,並借助法院已公開的特大走私受賄案判決的先例,加以說明。 1、性質上的酌定情節。 從法理上講,相對於直接故意的間接故意,相對於積極作為的消極不作為,都是司法實踐中經常考慮的從輕處罰酌定情節。例如,司法實踐中同是,對被動收賄者的處罰往往輕於主動索賄者,間接故意殺人的處罰也輕於直接故意殺人。 2、主觀惡性程度的酌定情節。 民事糾紛引出的刑事犯罪相對於偶發的刑事犯罪,突發性犯罪相對於預謀性犯罪,出於義憤的犯罪相對於無緣無故的犯罪,處罰都輕重有別。 3、犯罪後因交代罪行或退贓而形成的酌定情節。 4、犯罪次數上的酌定情節。相對於慣犯的偶犯,相對於累犯的初犯,都是從輕處罰的酌定情節。 5、實得利益方面的酌定情節。 6、量刑平衡方面的酌定情節。 7、可免牢獄之苦的酌定情節。 三、要敢辯、善辯和明辯。 敢辯與善辯、明辯並不矛盾,而是相輔相成的。敢辯而不善辯,就會造成辯護可聽不可取;善辯而不敢辯,人們聽來會感覺辯護觀點圓滑有余,份量不足;善辯而不明辯,其辯護結果則讓人不知所言何意,所指何物。 若把敢辯、善辯、明辯結合在壹起,則會讓人感知妳的辯護既有獨立見解,又言詞得體,更是目標明確。據我所知,當事人對辯護律師最有意見的是不敢辯,最抱怨的是不明辯,最挑剔的則是不善辯。先談敢辯。 四、切忌歪辯、亂辯和錯辯。 所謂歪辯,就是歪曲事實、曲解法律、顛倒是非的辯護。舉個例子講,在某特大走私案中,公訴人指控被告的走私行為沖擊了國內市場,給國內同類企業造成了巨大損害。 而某辯護律師居然說,封閉國內市場不利於我國企業開展國際競爭,被告的走私行為讓老百姓受到價格優惠,以較少的錢購更多的物,因此這種走私從某種意義上講是有益無害的,甚至走在了開放市場的前頭辯護律師這種“走私有功論”的辯解,顯然就是壹種歪辯。 如此歪辯,不僅公訴人、法官無法接受,連被告及其親屬也認為是徒勞的無聊辯護那麽,什麽又是亂辯呢?簡言之,前後矛盾,自己打自己嘴巴的辯護就是亂辯。 五、律師辯護應尊重委托人或被告意見。 違背被告意誌辯護常見的情況有:被告要求作無罪辯護,而辯護人堅持作有罪但罪輕的辯護;被告要求作改變定性之辯,而辯護人堅持按起訴之罪作罪輕之辯。在某些律師看來,律師的辯護地位是獨立的,可以不受被告或委托人意誌約束。我認為這種觀點是片面的。 因為律師的辯護權產生於被告或被告近親屬之委托(最終得到被告確認),而《律師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委托人可以拒絕律師為其繼續辯護,也可以另行委托律師擔任辯護”,但“律師接受委托後,無正當理由的,不得拒絕辯護”;《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在審判過程中,被告可以拒絕辯護人繼續為他辯護,也可以另行委托辯護人辯護”。 實踐中,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刑事辯護的往往都是專業的律師,因為相比普通人律師更加清楚要如何進行辯護,對辯護技巧掌握的也比較熟練。由這類人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進行辯護是很有利的。
上一篇:紫牛頭條女騎手單槍匹馬闖入無人區被解救4天:準備充分卻遭遇意外,付出10多萬搶救費用。下一篇:辯護妨害作證罪的刑事律師大約要多少律師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