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被害妄想,24歲男子將12天大的侄女扔出窗外。據新安晚報報道,淮北中院審理了壹起故意殺人案,但這個案子比較特殊。犯罪嫌疑人錢某某患有精神分裂癥,不是正常人。事發前剛從醫院出來,沒想到很快就出事了。
案發當天,錢在姐姐家,但他懷疑父母、姐姐、姐夫會謀殺他。當時父母想和他商量是租房還是出去打工,但錢死活不願意,情緒失控。母親很害怕,就偷偷給精神病院打電話,沒想到被錢某某聽到,她更加激動了。她以為大家都在害他,還在陽臺上打媽媽,後來被爸爸和姐姐拉走了。
父母下樓接醫院車輛時,錢某某開始踹妹妹的門。她姐姐開門後,錢某某從過去把12天大的孩子搶走,然後跑到陽臺上,直接把孩子從七樓抱了下去。跑出窗外,孩子當場死亡。
第二,故意殺人的背後是精神分裂癥。刑事拘留後,錢某某對其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對全部指控無異議。但是,有壹句話讓檢方大吃壹驚:我覺得我的家人在傷害我,我也會傷害他的孩子。我把她摔倒了。
原來,錢患精神分裂癥已經五六年了。多次去精神病院治療,案發前就出來了。這種病容易產生妄想,以為有人在害自己,所以會做出猛烈的反擊。
但錢某某作為被害人,是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已觸犯刑法,必須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但在法律上,錢某某並沒有對抗調查,而且很坦白,確實是精神分裂。他是壹個限制刑事行為能力的人。此案出乎意料,辯護意見也認為社會危害較小。建議從輕處罰。此案尚未宣判。
第三,精神分裂癥患者更要註意,我們的生活周圍真的有很多精神病人。他們正常的時候什麽都不會發生,但是遇到刺激大腦的事情就會爆發。這就需要背後的家庭在處理問題時給予更多的關心和小心,不要輕易激怒和刺激他們。如果真的處於疾病的癥狀階段或者病情不穩定,壹定要送精神病院,否則容易出問題。這樣的悲劇很多,應該引起家庭和社會的重視。